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及经办流程
1、按住院管理的有:各种结核、脑中风后遗症、肝硬化、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抗肿瘤免疫疗法、血友病。每三个月登记一次。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2、按定额管理的有:住院史两年以上的Ⅰ型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精神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症、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癫痫病、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每年登记一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报销比例为70%。
3、经办流程。首次办理特殊门诊的人员需持就诊医院开具《特殊门诊申请单》、一年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书、特殊病的检查报告单、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区医保中心进行登记,由区医保中心打印《特殊门诊审批表》。下次再办理的需持就诊医院开具的《特殊门诊申请单》、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区医保中心登记即可。参保人员持区医保中心出具的《特殊门诊审批表》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