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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城镇居民医保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及经办流程

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及经办流程

1、按住院管理的有:各种结核、脑中风后遗症、肝硬化、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抗肿瘤免疫疗法、血友病。每三个月登记一次。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2、按定额管理的有:住院史两年以上的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精神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症、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癫痫病、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每年登记一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报销比例为70%。

3、经办流程。首次办理特殊门诊的人员需持就诊医院开具《特殊门诊申请单》、一年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书、特殊病的检查报告单、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区医保中心进行登记,由区医保中心打印《特殊门诊审批表》。下次再办理的需持就诊医院开具的《特殊门诊申请单》、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区医保中心登记即可。参保人员持区医保中心出具的《特殊门诊审批表》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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