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面复印)、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社会保障卡办理地点
❤1、机关事业企业人员(企业人员:指医疗保险统一由单位代扣代缴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人社局大厅15号社会保障卡窗口办理;
❤2、城镇其他参保人员到本人身份证地址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办理;
❤3、乡镇人员按本人身份证地址到乡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乡镇没有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的到乡镇政府办理;
❤4、身份证为外市县或外省人员、在梅河口市就业或者在梅河口市参保(医疗保险或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到梅河口市居住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
说明:乡镇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地点
山城镇、红梅镇人力资源保障所办公地点在镇政府大厅;其它乡镇的人力资源保障站(所)办公地点在乡镇政府,由兼职社会保障卡(或新农保)业务工作的人员办理。
三、社会保障卡业务功能
社会保障卡(也称一卡通)具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业务功能,并且加载了金融业务的多功能卡,可以实现一卡多用。社会保障卡的其它人社业务功能按照省厅统一开发进度将逐步开通。
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持卡人应第一时间电话分别告知联名银行(卡面标识的银行既为联名银行)和人社局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进行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后持卡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联名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和人社局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分别办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
五、社会保障卡全省统一办理,首次办理不收取工本费。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业务咨询电话:4669527、430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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