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种范围1-16:
(1.糖尿病合并高血压;2.糖尿病合并肾病;3.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4.糖尿病足;5.脑血管后遗症;6.冠心病;7.慢性肝炎(活动期);8.肝硬化;9.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11.帕金森氏病;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高血压;14.精神分裂症;15.双相情感障碍;16.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
申报时间:
每年3月1-10日和9月1-10日,含申报“入户”(指因病情较重、行动不便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参保人员)、申报“异地”(指持《异地就医证》的参保人员)。
申报材料:
1.要求提供一年内公立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一份(本地医疗机构加盖病案室、医保科公章;异地就医人员加盖异地医疗机构公章)。
2.现场组建鉴定申请档案时申报个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住院确诊病历一份。
3.申报“入户”人员:需提供申请一份(A4纸);申报“异地”人员:需提供《异地就医证》首页复印件一张(A4纸)。
4.《唐山市丰润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报名表》一式两份(医疗保险代办机构提供此表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5.《唐山市丰润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入户、异地)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医疗保险代办机构提供此表并加盖公章)。
申办流程:
参保人员所在的医疗保险代办机构汇总统一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中第4项(申报入户、异地需提供“申报材料”中第1、3、5项)→组建鉴定申请档案(申报个人须携带“申报材料”中第1和2,按规定到指定医疗机构建立申报档案),不含申报入户、异地人员→鉴定→系统录入→领取鉴定结果。
申办时限:
3月1-10日申报的当年6月11-25日领取鉴定结果、7月1日享受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9月1-10日申报的当年12月11-25日领取鉴定结果、次年1月1日享受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病种范围17-29
(17.尿毒症;18.肺移植术后;19.心脏移植术后;20.肝脏移植术后;21.肾移植术后;22.恶性肿瘤;23.冠心病(支架、搭桥);24.再生障碍性贫血;25.白血病;26.血友病;27.慢性粒细胞白血病;28.胃肠道间质瘤;29.苯丙酮尿症)
申报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三。
申报材料:
1.要求提供一年内公立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确诊病历一份(本地医疗机构加盖病案室、医保科公章;异地就医人员加盖异地医疗机构公章)。
2.《唐山市丰润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周办理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医疗保险代办机构提供此表并加盖公章)。
申办流程:参保人员所在医疗保险代办机构统一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中第1、2项)→鉴定→系统录入→领取鉴定结果。
申办时限:星期五领取鉴定结果(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