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透析治疗医疗费如何结算?
尿毒症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透析费用暂不纳入住院费用中,由定点医疗机构透析室记账,待其他医疗费出院结算后,由透析室通过尿毒症特殊疾病门诊系统上传结算;透析费用与住院费用一起结算的,不享受尿毒症二次补助待遇,但需要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因尿毒症引起的以下并发症可纳入尿毒症透析治疗报销范围:脑血管病、Wernicke综合征、消化道溃疡、胃肠道出血、肾性高血压、酸中毒、高钾血症、尿毒症性心脏病、尿毒症性心包炎、 肺水肿、纤维素性胸膜炎、尿毒症性肺炎、肾性骨营养不良、透析性骨病、肾性贫血、血小板功能不良、血小板减少、全系血细胞减少、血管炎,继发性甲旁亢、皮肤瘙痒、糖尿病肾病、高脂血症。
尿毒症患者为何要在《透析记录单》上签上本人名字?
医保处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次为参保患者透析时要认真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透析治疗记录单》,详细记录透析治疗日期、告知参保患者透析治疗项目名称(血液透析、高通量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浆滤过吸附、血液灌流、连续性血液净化)项目、并分别由经治医师、患者签字确认,防止虚报透析项目、透析次数套取医保基金,增加个人负担。
参保居民如何转换参加职工医保?
年满18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的城镇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先申请暂停居民医疗保险,然后再按照《日照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办理用工备案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缴费。连续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一年以上的,且在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期间转换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自实际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