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免费健康体检的对象为:1952年1月1日—1956年12月31日出生,参加且缴纳2015年度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2016年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居民。符合该条件的参保居民,约有1.6万人,这些人员可在2016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本次体检基本项目包括: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腹部B超、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健康指导等。体检完成后,指定医院必须出具规范性体检报告,提出治疗建议或健康指导,于一个月内发放到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基本项目费用为每人120元,个人不负担,由市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省级财政补助共同负担,其中市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负担70%左右,省级财政负担30%左右。“体检对象自愿增加体检项目,增加费用个人承担。”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
太原市各县(市、区)医疗保险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体检,指定辖区内的一所定点医院(名单附后)开展体检工作,经办机构、社区、指定医院三方明确联系人,通过多渠道通知符合条件的体检对象。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应当主动与社区联系,在社区统一组织下,按序进行体检。各县(市、区)医疗保险中心协调社区与指定医院的关系,以社区为单位与指定医院提前预约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此次免费健康体检,从9月15日开始,到11月28日结束。“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体检结束后未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补检。”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太原市安排,太原市各指定医院,将在体检中心张贴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本次体检基本项目,体检后领取体检报告的时间及领取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等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体检对象,持《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诊疗手册》和身份证,按照预约时间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指定医院要认真核对符合条件的体检对象个人信息,并在门诊系统进行登记,详细登记其医保编号、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基本健康状况、其他病史等内容,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随时检查核对。
2016年体检结束后,各指定医院通过信息系统汇总体检费用,同时打印“体检费用清算表”,与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未录入信息系统的体检信息不予结算。
太原市明确,指定医院将确认体检对象身份是否一致,不得冒名顶替,虚假编造上传体检信息;各县(市、区)医疗保险中心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检,有举报必须落实。违规行为一旦落实,情节轻微立即改正的按违规人数合计金额原款扣回;情节严重的按违规人数合计金额6倍罚款扣回;对不注重体检质量、不认真对待走过场的指定医院,暂停3到6个月的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服务。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太原市10个县(市、区)都有指定体检医院,共11家。其中,万柏林区两家,高新区、经济区包含在小店区。
这些指定体检医院为:小店区,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医院;迎泽区,太原市人民医院;杏花岭区,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心医院;尖草坪区,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心医院;万柏林区,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中铁十二局中心医院;晋源区,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清徐县,清徐县中医医院;古交市,古交市人民医院;阳曲县,阳曲县中医医院;娄烦县,娄烦县人民医院。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2016年度,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约为99.6万,直逼百万大关,比上年度增加约2万。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12月20日截止。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所在街办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学生在学校进行参保登记。参保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2017年起,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缴费由300元提高到330元,未成年人(大学生)缴费由60元提高到90元。
本报记者:王斌
编辑: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