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文件规定,将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中药饮片报销比例,从2016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保目录内的中药饮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100%报销。
2、提高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自2016年8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含医养结合站)普通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由40%提高至90%,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由30%提高至70%,起付线和封顶线暂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