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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

11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新华社进行了文件的首发,央视新闻联播随即给予了充分的报道。



该文件近7000字,核心内容就是推广各地医改试点中总结出来的“8个方面、24条经验”,这些经验来自福建省三明市,以及江苏、安徽、福建、青海等,其中“福建省三明市”被单列出来,并放在了最前面,意味着“三明经验”在本次推广的经验中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


根据文件,以下对药企有着重要影响的相关内容。


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文件指出,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


公立医院实行两票制,打击过票洗钱


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各地要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打击“过票洗钱”,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境。


通过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为推进“两票制”提供基础条件。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两保并轨,医保统管招标,商保入局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


理顺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联动改革提供抓手。


统一后的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大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力度,进一步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作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梁万年认为,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与结算、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合为一体,由一个机构统一行使,有利于实现基本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发挥医保对采购药品的集中支付功能,通过量价挂钩降低药品价格,也有利于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规范服务行为。特别是有利于促进形成医保和医改政策协同,加快构建大健康的格局。


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逐步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点数法与预算管理、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促进医疗机构之间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规范诊疗行为,建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


开展处方点评,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加强合理用药和不良反应监测,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药品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开展跟踪监控、超常预警。


重点药品可实行备案采购,明确采购数量、开具处方的医生,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向药品采购部门备案。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增长,财政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招标管制瓦解,分类采购盛行


集中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采购。


自行采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


医联体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


医疗器械采购: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


谈判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分级诊疗大潮来了,医保助力


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


引导居民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若到组合外就诊须由家庭医生转诊。


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双向转诊,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


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将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职责和转诊情况与绩效考核和医保基金拨付挂钩。


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引导双向转诊。


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促进基层首诊。


对于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在医保报销政策上给予倾斜。


简单的医改成绩回顾


往往国家医改重要文件出台时,都会回顾总结下医改成绩用简短的文字描述如下:


成绩

1

全民参保率95%,覆盖13亿人

2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人均420

3

1977个县(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4

200个城市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5

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

6

12大类45项国家公卫服务

7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9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省级网上集中采购

10

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机制逐步形成

11

过半县(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县域就诊率80%以上

12

个人卫生支出占下降到30%以下

13

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

14

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文章来源:赛柏蓝 


有关上述文件原文,可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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