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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在招标采购中乱收费 仅南京一地?

12月20日,江苏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9起违法案件。其中,南京市卫计委因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擅自以捐赠名义向药品企业收费而被曝光。

 

  重点检查“红顶中介”

 

  据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周高介绍,近年来,江苏组织开展了6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实施经济制裁26.61亿元。今年8月到11月的涉企收费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卫计委、交通运输、旅游、金融等20个部门和行业,到11月底,已查实147家单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制裁2145万元,其中退还企业1701万元,上缴财政444万元。

 

  物价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如今依然存在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以“红顶中介”身份强制收费等现象。

 

  在省物价局曝光的9起案例中,一起是涉及到南京市卫计委的,该部门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以捐赠的名义向药品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补偿和规模优惠收益”款。“按照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管理权限是在国家和省两级,南京市卫计委依据南京市政府出台的一个纪要向药品企业收取费用,这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的。”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吴桥说,费用基本上是按照采购金额的1%-5%收取,数量还是比较大的。“虽然这部分钱收取后进财政,也是用于医疗事业,但他们没有经国家和省两级审批,所以收费行为是违法的。”对于这起案件的处理,吴桥表示,将依据规定责令其整改,退还收取的价款。

 

  据悉,2017年,省物价局将重点对“红顶中介”(主要是指一些依附于行政审批权力来收取费用的中介)、商业银行、电子政务平台、进出口环节等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乱收费行为。

 

  涉企“双降”

 

  发布会上,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刘璐介绍,近8年来,江苏连续开展6次综合性的收费清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08年374项,减少至2015年136项,降幅达64%;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2014年150项,减少至2015年56项;降幅达63%;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占财政收入比由2008年26%下降至2014年9.5%。

 

  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看,近年来呈“双降”态势。报告显示,2014年、2015年江苏连续两年企业负担指数为全国最低。

 

  此外,一些主要面向企业收费的部门,近年来也努力给企业减负,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本月发布的《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2016年版)》,在2005年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了20%,仅此项预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在进出口环节,江苏省进出口环节政府制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已实现“零项目”。12月1日,取消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收费等5项中介服务收费,预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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