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申报手续现开始办理了!
根据鹤庆县医保中心2017年工作安排,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申报手续现开始办理了!
一、慢性病病种及待遇
办理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支付限额可以累加,但是一个年度累计支付不超过3600元。
《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及支付项目、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表》
二、特殊病病种及待遇
药品不分甲乙类,诊疗项目不分支付和部分支付。门诊特殊病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封顶线。起付线一年只支付一次,不分医院级别。
《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及支付项目、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表》
三、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和准入标准表
四、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和准入标准表
五、特殊病慢性病办理程序
患特殊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携带申报相关疾病的临床资料和各项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到鹤庆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行诊断,符合该病种准入标准后,到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就医证”,符合条件的参加保人员可按病种享受特殊病慢性病医疗待遇。
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特殊病慢性病证继续使用。
鹤庆县医保中心指定特慢病诊断机构:鹤庆县人民医院
办理科室:体检科(门诊部3楼东面)
欢迎各位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前来我体检科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供稿人: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