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县有关贯彻落实的文件精神,由县人社局牵头,南丰县医保局于2016年12月9日组织召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度农村参保人员缴费工作动员会。南丰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原农合医以及各乡镇医疗保险事业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人社局副局长韩学红主持。韩学红同志在开场白中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是2016年人社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除人社部门主抓外,还需要各乡镇医疗保障事务所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引导各定点单位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随后由医保局局长过娓对《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更广,待遇水平更高,在征缴、待遇等方面与原农合医的政策有所区别,要求各乡镇医疗保险事务所负责人员应尽快熟悉掌握相关文件内容。由于年关将至,为了不使工作脱节,此次会议的内容除了传达整合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外,重点安排布置了2017年度各乡镇参保人员缴费工作。交代乡、村一级的工作人员在这次基金收缴工作中应收集参保人联系电话,以便有针对性、多样性、准确性地宣传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强调在基金合并前参保流程和报销流程保持不变,医保经办人要主动到相关单位收集乡镇低保、特殊供养、贫困建档立卡对象名单,保证困难人群能够充分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和医保待遇。同时做好一切整合后的报销准备工作,责任到人、分工到位。为便于沟通联系,要求会上创建了城乡居民医保事业管理所负责人微信群,确保2017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随后,农合医主任李诺虹表态,将带领原农合医队伍配合好这项医保基金收缴工作,对各乡镇的收缴流程和工作细节进行了布置,强调将每星期对各乡镇参保进度进行排名。最后医保局业务相关负责人把缴费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网络、资金帐户等操作实务进行了解释,并与各乡镇医疗保险事业管理所所长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讨论。
此次会议的召开,很好地解决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脱节现象,为各乡镇原农医所职能向医疗保险事业所职能转换打下了基础,充分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