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我市正式启动实施医疗保险联合监管工作,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新农合经办机构以及中国人寿德阳分(支)公司共同建立医疗保险监管员队伍,实行“全市统一、市县联动、三方配合、统一检查、分别处理”的监管方式,统一开展医疗保险监管。
联合监管范围为全市所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人寿健康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人寿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保、居民补充医保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行为。同时,按照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要求,对异地参保居住在我市的就医人员也由就医地结算和监管。即,凡是在我市定点医院的住院病人的医疗行为均属于医疗监管的对象。
此举为加强我市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合)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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