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工作,现将市人民医院楼群进行统一规范简称,具体如下:
现业务综合楼统一规范称谓“1号楼”;拟建设中的急诊医技楼统一规范称谓“2号楼”;原门诊综合楼统一规范称谓“3号楼”;老住院处楼统一规范称谓“4号楼”;正建设中的临床培训基地综合楼(含传染病区)统一规范称谓“5号楼”。
为了您和他人的便捷,请您主动使用新规范的楼号简称。
现业务综合楼统一规范称谓“1号楼”
原门诊综合楼统一规范称谓“3号楼”
老住院处楼统一规范称谓“4号楼”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