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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爱卫办发〔2017〕4号 | ||
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目标任务落实督导检查的通知 | ||
各市、州爱卫办: |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爱卫会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03号),以及《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及时、准确地评价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省爱卫办决定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以《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办法》为重点,对各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中期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有效落实。 (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 1.环境卫生治理。在城区通过集中整治,保证主次干道路面整洁平坦,人行道路无破损,城市楼群建筑立面有主色调,广告设置规范,城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背街小巷净化、硬化和绿化,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收运及时。 2.农贸市场治理。重点解决农贸市场卫生脏、乱及上下水设置不合理, 活禽宰杀不规范等问题,培育超市、连锁商场、专卖商店等新型专业市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经营有序的市场发展模式。 3.居民生活区环境卫生治理。通过整合各类资源,使居民区内路面硬化,小区内净化、绿化、美化,楼道净化、亮化。定期发动社区居民大搞室内外卫生,对楼道进行清理和保洁,彻底清理楼道和院区堆放的杂物,拆除乱搭建,清除卫生死角及“牛皮癣”,保持庭院环境整洁舒适。 4.“五小”行业整治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把“五小” 行业(小餐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公共浴池、小歌厅)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建立健全各类卫生档案和卫生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深化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者的工商登记与食品流通领域管理。通过对“五小”行业的综合整治活动,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改善卫生硬件设施不到位、自身卫生管理混乱、环境卫生状况不良的现状,要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5.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各村要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保洁制度,垃圾日产日清;拆除违章搭建,清除各类小广告;取缔村内占道经营。通过综合整治,形成规范的环境卫生运行机制,提升城镇环境卫生容貌的整体质量。 6.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彻底清理各类积存的生活垃圾,硬化平整乡(村)道路,疏通沟渠,清理“三堆”,重点解决村头、桥头、河道乱扔垃圾问题。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每村设固定垃圾收集点,倡导农户院内设垃圾收集容器,分类存放,由村卫生保洁员定时收集,清运处理。搞好农户室内和庭院环境卫生,达到窗明几净,院内整洁,家禽实行圈养。 7.建筑工地管理。所有建筑工地卫生制度齐全,必须按规定设置1.8米以上的围栏,主干道上的建筑工地围墙破损要及时修补。建筑工地的出入口要硬化处理,并安装冲洗设施,防止车辆轮胎带泥上路造成环境污染。工地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随产随清,污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场内要做到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堆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8.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巩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的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让生活垃圾远离铁路沿线。铁路封闭栅栏内环境卫生由铁路部门负责实施,封闭栅栏外环境卫生按属地管理负责组织实施。 9.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对公路(含高速)沿线进行绿化、美化,开展清理工程,努力达到无生活垃圾、无残垣断壁、无“白色污染”、无违章建筑。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两侧规范设置广告牌匾,交通标志性设施整洁完好。 10.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旅游景区(点)及周边环境要达到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设置足量的垃圾收容器。公厕有卫生管理制度,设施完好,无乱摆摊点和乱搭乱建现象。 (二)国务院《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对《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全国、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组织制定实施意见情况,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卫生城镇创建,以及各相关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组织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目标,召开工作会议,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2.部门配合。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3.落实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整洁行动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5.加强督查。各市州组织对所辖县市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日常督查和年度检查,并进行排序通报。 6.完善制度。各市州要有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量化标准,并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健全信息传递、上报反馈和通报制度。 二、督导检查对象和程序 (一)对象。各市(州)各县(市、区)爱卫会及相关部门。 (二)程序和时间。采取各市(州)自查和省级督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各市州自查。由各市州爱卫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于6月底将督导检查总结连同附件1-4(见附件1-4)一并报省爱卫办。 2.省级抽查督导。从7月初开始,由省爱卫会牵头,省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等部门参加,对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导采取抽查的办法进行。每市州抽查不少于2个市县,每市县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个村。 (三)方法。 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和相关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工作实效。本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参检人员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特别是检查时要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二)遵守各项规定。检查人员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要求,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减少陪员,减轻基层负担。 (三)及时反馈情况。要加强衔接,及时沟通,切实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督导工作中要求填写的附件1-4和督导工作总结(包括督导检查总体情况、基本做法、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一并及时交送省爱卫办。 联系人:省爱卫办田文华,电话(传真):0931-4818351,电子邮箱:972118560@qq.com。 附件:1.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管理调查表 2. 城乡环境卫生现场查访表 3.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4.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分标准 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 ||
主题词: | ||
主送:各市、州爱卫办 | ||
抄送:全国爱卫办 |
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及评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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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领导 (17分) |
1.1政府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
查看文件及资料 1.1、1.4-1.6每缺1项扣1分; 1.2有1个单位配合不积极,扣0.5分; 1.3经费不到位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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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门配合。建设、城管、环保、农林、水利、工商、商务、交通、财政、卫生等爱卫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整洁行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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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落实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整洁行动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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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广泛宣传。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洁行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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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督查、考核。市对县(市、区),县对乡、镇进行日常督查和年度检查,并将督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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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完善制度。建立工作档案,信息传递、上报、通报及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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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城乡 环境 综合 整治 (26分) |
2.1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卫生,清理城市“牛皮癣”,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摊点摆设、车辆停放和农贸市场管理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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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旅游景区环境卫生。交通沿线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景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厕数量、宾馆、饭店、饮食摊点卫生管理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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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城乡 环境 综合 整治 (26分) |
2.3施工现场卫生整治。是否有隔离护栏、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情况,建筑垃圾管理,职工食堂、宿舍卫生。 |
查看文件资料及现场 2.1-2.3、2.5-2.8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4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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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食品、公共场所、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小餐饮、旅店、美容美发、网吧、洗浴场所,以及“两超一非”治理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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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市场管理。市场秩序、市场卫生管理符合要求;活禽市场管理规范,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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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整治铁路、公路、河流沿线卫生。对交通沿线卫生整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加强病媒生物日常防制,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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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清除垃圾,治理污水,整治河道,清理乱堆乱放,规范家禽、牲畜饲养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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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限塑工作和防治家禽养殖污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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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饮 用水安 全工程 (5分) |
3.1自来水厂水质检测达标情况,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城镇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
查看文件资料及现场 3.1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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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 厕所建 设情况 (5分) |
4.1包括农村改厕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及达标情况;公共场所卫生厕所建设情况,以及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 |
查看文件资料及现场 4.1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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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 作开展 (5分) |
5.1开展国家卫生城市、乡镇(县城)或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情况。创建工作有计划及具体方案。 |
查看文件资料及现场 5.1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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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卫生 基础 设施 建设 (23分) |
6.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查看资料及现场6.1-6.5项按年度计划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6.6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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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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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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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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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城市农贸市场规范标准管理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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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乡镇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均建有无害化卫生公厕及垃圾集中收集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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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长效 管理 机制 (19分) |
7.1制定和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督查和执法检查,实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并有详尽资料档案管理。 |
查看资料和现场走访 7.1-7.3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7.4,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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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完善“四害”防制设施和组织药物消杀,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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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梳理和整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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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10 |
注:90分为优秀,80分为良好,70分为合格。
来源: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网络红页
http://site.conac.cn/www/284062804/6059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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