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招募 | 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QL1101是由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是一种能特异性结合人VEGF的单克隆抗体。目前已完成的药学、临床前以及I期临床研究中,QL1101均显示出了与贝伐珠单抗的高度相似性。


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目前正在开展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平行两组QL1101与安维汀®分别联合紫杉醇卡铂一线治疗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III期临床研究。


参加条件


入选标准

1) 年龄≥18 周岁,≤75 周岁;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手术治疗的局部晚期(IIIb 期,不适合接受多学科治疗)、转移性(IV 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3) 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病灶,可以按照 RECIST1.1 标准进行评价;

4) 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系统抗肿瘤治疗


排除标准

1) 已知 ALK 融合基因阳性

2) 病史或检查结果显示在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血栓性疾病;

3) 影像学显示有侵入大血管的迹象;

4) 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脊髓压迫史;

5)筛选前 28 天内接受过较大的手术操作,发生重大创伤,或预期研究治疗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者;


温馨提示



以上条件为主要入选和排除标准,对于经筛选检查符合条件成功参加项目的患者,研究期间将免费获得:


1.研究药物及基础化疗药物

2.试验相关的各项检查

3.医生的专业建议和指导


参加医院


城市 医院
上海 上海市胸科医院
天津 天津市肿瘤医院
北京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北京胸科医院
北京肿瘤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石家庄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哈尔滨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沈阳 辽宁省肿瘤医院
无锡 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南京 江苏省人民医院
苏州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合肥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蚌埠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杭州 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
成都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重庆 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
西安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郑州 河南省肿瘤医院
青岛 青岛市市立医院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济南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广州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福州 福建省肿瘤医院
长沙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31-83122280   手机:18264132869

邮箱:hongyan.guo@qilu-pharma.com  


本文来源:齐鲁制药集团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回顾药时代高峰对话活动之精彩!

↓↓↓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