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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回鹤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鹤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7月27日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公告。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经企业申请,检查组现场复核检查,已整改到位。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法发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HEN15-036)。特此以公告。





2017年4月5日

转自: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hda.gov.cn/CL0569/18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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