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条件及分值
(一)农村独生女考生(加10分)
1.父亲、母亲及考生三人均为我市农业户口。
2.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不得申报,需要补办独生子女证的按《省条例解释》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规定办理。
(二)农村“两女无儿户”考生(加5分)
1.父亲、母亲及考生三人均为我市农业户口。
2.考生父亲或母亲已采取结扎手术。
考生父母在49周岁以内的,需出具结扎证明,对原已结扎但不能提供结扎证明的,由乡镇计生办核实或指定医疗机构检查后,由计生办或医疗机构出具已采取结扎手术情况证明;考生父母已过49岁的,可不提供结扎证明。
申报程序
1.本人申请。考生在各学校领取《2017年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加分投档项目登记表》(简称登记表)按一式三份由考生填写,不得漏、错项,交由考生所在学校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户籍地派出所审查。考生或家长持《登记表》、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独女户)、结扎证(二女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盖章。
3、市公安局户政大厅审查。考生或家长持上述证件到市行政服务大楼二楼公安户政窗口审核、签名、盖章。主要审查户籍人口数和户籍性质。
4、计生办收集审查。经以上单位审查后,考生或家长将上述证件交乡镇场计生办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签章后,按一人一档建档,并填报花名册,集中上报市卫计局。
温馨提示
请考生或家长将上述证件于5月5日前 交乡镇场计生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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