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布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2017年第6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布了全国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名单。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共有451家,经批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共有23家。其中,河北地区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有29家,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1家。
据了解,我国对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有着明确的规范要求。2015年4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指导原则(2015版)的通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4月13日,又相继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审批的补充规定》。
申请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技术水平,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审批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范与标准,规范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审批,保证审批工作的科学严谨和公开透明。
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
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名单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河北省29家,机构按准入时间排序)
二、经批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河北省1家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重合)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编辑:康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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