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高疃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将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1、发放范围
高疃镇户籍、199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2017年6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2、发放金额
父母双方每人每月5元。
3、发放方式
夫妻双方均在我镇领取的,请在2017年9月底前向本村计生主任提供夫妻一方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夫妻一方在我镇领取的,请在2017年9月底前提供本人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复印件(持卡人姓名须与卡号对应)。
4、发放时间
第二年1月份(如2018年1月发放2017年独生子女费)。
常见问题Q&A
问:我2016年1月办了二胎证,2017年5月生了二胎,还可以领2017年独生子女费吗?
答:可以的,发放到2017年5月。
问:我是2012年生的孩子,2013年办了独生子女证,但独生子女费是从2016年开始领的,前几年漏领的钱可以补给我吗?
答:可以的,请将您的情况报给本村计生主任,我们核实后,将在2018年打款时进行一次性补发。
问:我们夫妻二人都没有农信社的卡或折,可以打到我母亲(孩子姥姥)的卡上吗?
答:如果您的独生子女在1999年出生、或第二个孩子在2017年出生,经夫妻之一填写申请书(格式附后)交给本村计生主任后,可以打到家中其他人卡上。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必须为夫妻之一。
-------高疃镇计划生育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