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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药品流通领域隐患,广东开展为期半年整治行动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议,通报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骆文智指出,要充分认识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药品质量安全关系群众生命与健康,一定要按“四有两责”要求实施“严而又严”的监管。骆文智强调,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二要源头严管,风险管控,确保药品流通领域持续合规。三要严格执法,监管到位,净化药品流通市场。


据了解,此前广东省的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至10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总结督查三个阶段,检查方式包括飞行检查、网上检查、延伸检查、异地协查、交叉检查。重点整治对象包括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单体药店以及中药材等。


为期半年 重点整治四大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广东食药监发布的《省局部署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下称《整治工作》)中,将整治目标锁定在医药电商的经营上,包括“邮售处方药”,是否存在网售处方药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非处方药、邮售处方药。


四“整治”

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挂靠走票、证票账货款不一致、数据造假等突出违法行为;


规范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单体药店和个体诊所药品经营秩序的“清渠行动”,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边远监管薄弱地区药品流通渠道的风险防控;


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活动专项治理的“正本清源”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购销和非法分装中药饮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染色增重以及在合法购入的中药饮片中混入非法渠道产品、销售国家和省公布的抽检不合格中药饮片等行为;


对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治理的“清网行动”,重点检查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网售处方药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非处方药、邮售处方药,以及客服人员、执业药师不规范服务等违规行为。


13家药品批发、零售被撤销GSP


目前,广东省各地已按省局通知要求,深入部署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从4月起,广东省局从各地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在省内组织开展交叉飞行检查,至4月底共派出9个检查组,检查员2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55家/次,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同时对粤北、粤西部分地级市开展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截至2017年5月上旬,今年广东省共有13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被撤销GSP证书,并在省局公众网公告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在省局政府网站发布限期整改通告,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1家。


据了解,广东省药品流通安全监管部门将按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企业,保证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骆文智要求,严格落实药品GSP和国家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94号)开展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继续发扬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敢抓敢管、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药品流通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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