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预付
2017年,曲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为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以及合理、有效使用,切实减轻协议医院的资金垫付压力,更好地为参保患者服务,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市本级协议管理医院的住院统筹医疗费用实行总额预付结算管理。
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各协议医院本年度总额控制指标后,预留20%风险备用金,80%作为该协议医院年度总额预付标准,实行按月预付,年终对协议医院的住院统筹医疗费用进行清算。每月初,各协议医院提交住院统筹医疗费用拨款申请,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按照该医院月均总额预付标准进行核定拨款。截止2017年6月12日,已对市本级5家协议医院住院统筹医疗费用执行总额预付累计拨款14832万元。
曲靖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