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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建设健康中国,基础在教育,关键在人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学教育工作。去年,先后召开了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精辟阐述了建设健康中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方略,深刻回答了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总书记强调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健全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制度。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教改、医改工作,指出人才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第一资源,要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和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医学人才。刘延东副总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医教协同和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实质性推进医学人才培养工作。 
  

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健康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医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加强医教协同,推动医学教育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中国特色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路径基本形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为培养同质化临床医师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结构更加优化,促进了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有效衔接。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定向免费培养、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了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人才短缺问题逐步缓解。三是为医疗卫生事业输送了大批人才。截至2016年底,全国卫生人员总量已达1117万人,较2008年底增长392万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319万人和351万人,医护比长期倒置现象实现历史性扭转,公共卫生、药学、医学技术类等相关人才队伍发展迅速,为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中国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当前医学教育与建设健康中国和深化医改的新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新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医教协同统筹推进医学教育改革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支撑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改革的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已有改革发展基础上,着眼于满足健康中国建设对医学人才的迫切需求,着眼于面向2030年的医学教育改革,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密切协同,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系统调研,广泛听取了各级教育、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以及不同类型院校、医疗卫生机构、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及专家意见,特别注意听取了一线教师、医师和学生代表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文件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这次改革既是前期工作的深化和完善,也是聚焦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意义的重大改革。文件突出问题导向、系统谋划发展,力求政策务实管用,医教协同统筹推进,明确了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这次改革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创新体制机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确定了“两更加、一基本”的改革目标,即: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求。 
  

改革重点任务包括四个方面14条内容,围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医教协同宏观管理、促进人才培养与使用紧密结合提出了改革举措。文件重点回应了医学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深层次问题。针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提出逐步实现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一本招生,提升医学生学历层次;强化医学生质量短板的人文素养和临床能力培养,完善并加强对高校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评价要求;加快建立起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对高校专业和培训基地的预警和退出机制。针对毕业后教育不完善的问题,落实并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积极探索和完善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和博士专业学位的实施办法,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针对区域发展水平差异大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出部委省共建一批医学院校,加强中西部薄弱院校和基地建设;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部支援行动,探索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西部地区支持计划;制定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引导性人才培养专业目录。针对全科医生下不去、用不上的问题,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政策,实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保证定向生回得去、用得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提升基层卫生岗位的吸引力。针对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化医学院(部)职能,保持医学教育整体性;分别建立中央、省级多部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 
  

三、为什么强调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指出,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既要抓改革方案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更抓改革效果协同。医学教育涉及医疗卫生、教育两个最为关键的民生问题,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强,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培养合格医学人才、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偏离了这个方向,医学教育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既为医学人才培养提供更加优良的条件和环境,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学医、从医,也为医学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医、教两个系统的协同配合,着力构建招生培养、就业、使用联动机制,实现医改、教改的良性互动,实现培养与使用激励的紧密衔接,凝聚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这次改革充分体现医教协同,教改服务医改、医改支撑教改,多部门共同规划、共同推进,做到改革目标统一、发展资源共享、政策保障衔接、工作机制协同。 

  

四、医学教育改革如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答:医学是为人的生命健康服务的,“人命至重,有贵千金”,这一特性决定了质量是医学教育的“生命线”。这次改革的核心任务就是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重点推进影响医学教育质量的要素改革,提出了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改革的具体举措。 

■第一,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改革。院校教育是医学人才成长的重要基础性环节,夯实院校教育对医学人才培养至关重要,推进院校教育改革,着力从入口生源质量、过程能力培养、出口质量保障等环节全方位推进改革。一是提高生源质量。改革医学专业招生办法,逐步实现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一本招生,对于已经实施批次改革的省份,要采取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同时,鼓励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门所属院校适度扩大本科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增加优质医学人才供给。二是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把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人文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推进以学生自主学习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改革,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着力提升医学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强化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临床能力考查;统筹优化临床培养培训内容和时间,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要制订完善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和准入制度,严格基地认定审核和动态管理。把附属医院教学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将教学作为附属医院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质量评价。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 
  

■第二,建立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一是落实并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临床医学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由之路。要以紧缺专业为重点,逐步扩大培训规模,增补和建设一批培训基地,2020年力争基本实现医学本科毕业生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覆盖,持续加强培训质量建设,提升临床带教师资水平,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培训合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要加强对培训基地的评估检查,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不合格者坚决淘汰,并对基地医院负责人予以问责。二是稳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探索完善待遇保障、质量控制、使用激励等相关政策,逐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临床医师专科诊疗水平。三是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申请学位的办法。对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积极探索和完善取得临床医学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的具体办法。 
  

■第三,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医学新知识、新技术更新快、发展迅速,医务人员职业生涯的终身教育是医学人才成长的必然要求,需要构建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完善继续教育平台和环境,大力发展远程教育,以基层为重点,打造多种形式、方便可及的“充电站”,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活动。同时,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激励与约束机制,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
  

五、如何优化人才培养结构,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紧密衔接? 

答:目前,医学教育确实存在一些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医学教育总体招生规模偏大、个别高校单点招生数量过多,区域间医学教育发展水平差距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文件提出了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一是优化规模结构,建立健全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人才培养部门和行业用人部门定期沟通,按照卫生计生行业需求来确定招生规模,按照医疗机构的岗位需求来设定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的布局和学员招收数量,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这就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制定和发布人才需求规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医学院校根据人才需求及医学教育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医学专业学生和住院医师的招生规模及结构,努力实现按需招生、以用定招。 
  

■二是优化专业结构,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统筹卫生与健康事业各类医学人才需求,研究制定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病理、老年医学、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特别是针对国家健康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将研究制定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引导性人才培养专业目录,积极布局大健康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 
  

■三是优化区域结构,促进医学教育协调发展。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建一批医学院校,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建若干所中医药院校,提升共建院校办学能力和水平,发挥共建院校辐射作用促进区域医学教育水平整体提高。同时,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医学院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此外,还将通过开展专家支援、骨干进修等多种形式,加强中西部地区薄弱院校、相关专业和培训基地建设,缩小区域间、校际间、基地间人才培养水平差距。 
 

六、如何进一步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 

答:全科医生是当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短板,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关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关乎医改成败。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是这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统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通过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健全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不断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定向免费培养、转岗培训等方式,多途径培养全科医生,力争到2020年全科医生达到30万人以上。三是深化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改革。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政策,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严格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开展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七、中医药人才培养改革有哪些重要内容? 

答: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建设健康中国、增强文化自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中医药教育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是推进中医药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针对中医药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中医药教育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努力构建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开展突出中医药特色、传承与创新并举的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一是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夯实5年制中医学教学基础地位,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适度增加“5+3”一体化招生院校。强化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临床教学主体职能,加强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建立以名老中医药专家、教学名师为核心的教师团队。二是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健康服务类专业建设。建立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和西医离职学习中医。三是支持民族医药教育发展。鼓励和扶持民族地区和高等院校开办民族医药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四是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出台《关于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促进师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到2020年,选拔造就百名中医药领军人才,遴选培养近千名中医药优秀人才,培养培训近万名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 
  

八、在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方面有何新突破? 

答:人才使用激励政策对青年学生的职业选择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如何从出口的驱动力带动提升入口的吸引力,是医学教育能否吸引优质生源、培养高质量医学人才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本次改革着眼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允许”的要求,进一步创新人才使用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为医务人员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一是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提出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完善人事薪酬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学习和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特别是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二是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提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三是拓宽人才发展空间。提出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四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提出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全科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九、为何要建立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 

答:医学教育涉及教育和医疗卫生两大民生系统,承担着培养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医学人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使命。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涉及招生录取、培养培训、使用激励、考核评价等多个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协同支持。为进一步统筹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对重大政策与问题共同研究协商,促进人才培养与使用的紧密结合,拟在原教育、卫生计生两部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基础上,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学教育管理协调机制。同时,在教育、卫生计生、中医药内部也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统筹管理。 

  

地方医学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是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与使用的主体,加强省级医教协同是深化医教协同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省级医教协同还不够紧密,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医学教育改革还不够深入,迫切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要求,不断强化省级医教协同和部门联动,做好本地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与使用工作。文件明确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贯彻落实。同时,强化激励和问责,实施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导考核机制,对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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