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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甘卫办科教函〔2017〕471号

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甘肃医学院,河西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和《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甘卫发〔2015〕261号)、《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22项重点业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发〔2017〕130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定于2017年7月底组织开展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和专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必须在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培训基地开展。根据国家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采取临床实践培训为主的方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脱产培训33个月,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24个月。2017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由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承担;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由省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家医院承担;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临床医学类由省人民医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承担,中医类由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武威市中医医院、庆阳市中医医院承担。培训基地招收专业和计划数详见《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任务和对象

(一)招生任务

1、今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897名。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计划共招生790名,其中,紧缺专业420名(全科医学专业250名,儿科专业90名,精神科专业10名,妇产科专业70名),其他专业370名;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计划招生107名,其中,中医全科专业60名,其他中医专业47名。各基地要优先保证紧缺专业招收任务,未完成紧缺专业招收任务的不能扩招其他专业。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划招生250名,其中临床医学助理全科招录200名,中医助理全科招录50名。

(二)招生对象

根据国家规定,按参加培训学员的最高学历分类培训,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中医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日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医类毕业生参加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对象

(1)2017年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新招录(含聘用)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毕业生均应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2017年高等院校医学类临床、口腔专业、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后,未与医疗机构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社会人员。

(3)全省医疗机构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单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自愿参加培训。

(4)通过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被我省高等院校录取的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医教协同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专业招生对象

(1)全科医学专业重点招录2017年新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各地在落实其工作岗位后,以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身份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全科医学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也可报名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儿科、精神科、妇产科专业重点招录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相关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也可报名参加。

3.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对象

(1)2017年毕业的我省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共10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77名,中医学专业23名。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卫办科教函〔2017〕413号)要求,与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后,由培养院校统一报名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甘肃医学院毕业生在庆阳市人民医院参加培训;河西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参加培训,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武威市中医医院参加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2)临床医学、中医学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我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三、学员报名及录取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方式

1.2017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培训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登录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中医学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报名需填写《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及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报送志愿培训基地,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培训基地邮箱;社会人员由个人向志愿培训基地提交。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方式

1.村医订单定向毕业生由培养院校统一组织填写《甘肃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见附件3),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培训基地邮箱。

2.其他单位委派人员填写《甘肃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在所属市州卫生计生委报名,由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分别报送志愿培训基地;社会人员,由个人向培训基地提交《甘肃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和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20日

(四)志愿填报

1、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根据本人从事临床工作的实际,选择2个培训基地报名,每个培训基地可选择2个培训专业。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仅限全科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可在省级4家基地(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选择一个志愿,在市级2家基地(天水市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选择一个志愿。中医学专业可填报甘肃省中医院和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个志愿。

3.报名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除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定点培训外,其他人员可选择2个培训基地报名。

(五)资格审核

报名学员资格审核时间由各培训基地自行确定,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有执业或助理医师资格的,需提交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培训基地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资料(各培训基地招生简章可在中国医师协会网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平台、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甘肃省医师协会网站及各培训基地网站下载)。

(六)考核录取

由各培训基地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内容由各培训基地制定,经考核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批后进行录取。

(七)统筹调剂

各培训基地录取结束后,对未被录取,选择接受调剂的学员,由省卫生计生委统筹调剂,由基地考核合格后补录。

(八)培训时间

9月10日,录取的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开始培训。

四、培训期间待遇

(一)学员正式录取后,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社会人人事档案可委托培训基地相对应机构管理,专业硕士并轨学员人事档案由所在高校管理。培训期间,培训基地不得招聘非本基地的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和服务期内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培训基地本单位参培人员、外单位委派人员和社会参培人员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的同类住院医师的工资水平一致。单位委派人员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其不足部分由国家和省级专项经费补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补助由国家和省级专项经费支持。在读研究生执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全科、中医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享受国家补助的标准高于其他专业5%以上。

(三)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单位委派人员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助理医师工资水平,其不足部分由国家专项经费补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其培训期间的补助由国家专项经费支持。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培训期间享受社会人员参加培训待遇。

(四)培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规定顺延培训时间,延长期内不再享受培训基地发放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培训所需经费由个人承担。

(五)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内容和方式逐步统一,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个人或委托培养单位不得中断培训。培训学员个人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除退还培训期间培训基地的补助经费外, 3年内不能申请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记入个人档案,与职称晋升挂钩。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意见精神,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二)各培训基地要认真做好招收组织、资格审核、招收考核、公示招收名单等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根据核定的招生容量,结合各专业基地实际培训能力和培训需求,统筹安排各专业基地和协同专业基地招生人数,合理制定2017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其中紧缺专业为各培训基地应完成的招生任务,其他专业不得超过招生计划人数。

(三)各委托培养单位要认真履行责任义务,鼓励支持培训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要保障培训学员培训期间待遇和培训时间。因委托培养单位原因迫使培训学员退出培训或不按要求发放工资的,追究委托培养单位负责人责任,记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

联 系 人:余  斐(科教处)  0931-4818168

          杨  艳(中医药局)0931-4818135

附件:1.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

      2.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3.甘肃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

      4.培训基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主题词:
主送: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甘肃医学院,河西学院:
抄送:

来源: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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