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出台《自治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意见明确,要分区域、分层次安排组建医联体,建立和完善医联体内运行机制,组建专科联盟。
全区跨盟市区域开展以三级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优势临床专科为依托的专科联盟建设试点。由三级公立专科医院和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自治区临床领先学科及重点学科的公立医院为主体,利用专科技术优势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组建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专科联盟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主体单位履行及时接受急危重症转诊或会诊,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救治,组织会诊疑难复杂病例等责任;定期组织专科专病培训、学术交流;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开展本专科单病种质量管理;有针对性选派专家到成员单位开展专病专科建设,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有条件的专科联盟,联合开展重大疾病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自治区和盟市三级公立医院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积极主动参加全国性专科联盟。各盟市根据实际情况,可探索组建跨旗县(市、区)域的专科联盟。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王栋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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