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坐拥大美长白山,三江绿水奔流不息。地缘民风有别,医改深化有道,生机勃发。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正式发布,新一轮医改全面启动实施。
在新医改形势下,吉林省委、省政府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要求各相关系统及部门的工作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合力推进健康吉林建设,实现全面振兴发展。
吉林省陆续出台纲领性文件,指导全省医改工作:《“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吉林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和《吉林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改革重点是建立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包括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
集吉林省全力,力争在“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岁左右,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5/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5.2‰,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达到2.5人,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至28%左右”。
“改革是很复杂的一件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干有榜样、学有示范,同时在典型示范引领的基础上,让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能够创造性地进行改革和探索,创造更多的经验。如此反复,深化医改各个领域的工作就会从盆景走向园林,从一点一面走向区域乃至全国。”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说。
吉林医改工作正如是。
医改工程庞大,内容纵横交错。“健康新长卷——吉林医改,从盆景到园林”系列报道,旨在“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提纲契领解民众惑,以望上下达意,吉林省后续医改工作合力更强;每篇借喻园林生态之貌,以视觉画面起笔,展现吉林省新医改工作“健康有序、生机勃发”的局面。
绿树成荫 公立医院回归公益
大树参天成荫,扎根于大地,覆万物之上,可与人遮风挡雨,可与人蔽日乘凉,无怨无偿。
据相关统计,在医院诊疗活动当中,门诊量90%在公立医院,住院91%在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一个核心环节,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目标任务。”吉林省医改办主任、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义这样说。
据张义主任介绍,吉林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分层级分地区,持续推进的。2014年9月,21个县(市)试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5年9月,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覆盖面达到44.44%,2017年8月,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园中小树,初长成林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升一降两回归”,呈现百姓获得感
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9月,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为接下来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出建立符合吉林地域的新思路。
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深化编制人事、财务管理、绩效分配和药品供应保障四项制度改革,规范内部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资源配置、服务监管、分级诊疗、人才培养、考核评价五项机制,全面实现了内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
省编办下放了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编制调整权限,由原来的县市提出编制调整意见报省编办审批,调整为县市按照标准进行审批,打破了公立医院间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壁垒,增加了医院用人自主权。县级公立医院由于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 1/3通过政府增加投入解决,2/3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全省各级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补偿并纳入财政预算,补偿机制日趋科学。
吉林省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做法受到关注,新华社以《“三升、一降、两回归”,三大难题待破解》为题,对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延东副总理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给予了肯定批示。
“三升一降两回归,即医疗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患者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医生职业本位和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明显回归”改革成效已经整体显现。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园中小树,初长成林”。
枝繁叶茂,根系延深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两控”、“两全面”挺进深水区
吉林省从加大政府投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等方面入手,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逐步建立决策高效、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
严控医院规模及医药费用增长。从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等方面加强源头管控,禁止举债建设,健全医疗费用监控和公开机制,并通过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形式予以固化。
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卫生计生委、物价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吉林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监控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以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开展综合系统科学评估。
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我省9个市(州)中,长春、延边、松原、通化4个城市作为国家试点,已实施取消药品加成,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长春作为全国11个拥有委属委管医院的城市,共有中省直和部队医院31家,经过反复协调、精细测算、模拟运行,根据比价关系,逐院确定了补偿原则和收费标准,明确了“一院一策”改革方案。2017年2月28日,31家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现了平稳过渡,做到了让利于民。
吉林、四平、辽源、白山、白城等5个城市的公立医院改革, 也将在8月26日全面启动,所有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我省医改开始迈入深水区,公立医院回归公益之路愈走愈近,2700万吉林人民将切身受益。
改革越深,公立医院这片树林的根系越强劲,它的枝叶也越繁盛,终成大树成荫之象——据第三方机构开展的2016年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综合满意度为93.79%。
吉林医改新模式
吉林省,一方面积极的执行国家之策,一方面创新的自我探索,在遵循国家并尊重自我的新医改道路上且行且努力。
创建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长”双组长制
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后,省委、省政府对省医改领导小组作出调整,建立书记、省长同步任双组长的强有力医改领导体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统一负责医保、医疗、医药相关工作,建立“三医”联动机制。
突破现行政策壁垒,工作精准、务实
2016年10月20日,在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 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问题为导向,突破现行政策壁垒, 7个方面30项具体措施,特别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有6项工作突破,精准、务实,受到国家及基层好评。
创建 “1+8”政策体系与“1+12”政策体系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建了“1+8”政策体系。“1”是指总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8”是指配套文件,包括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控制标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办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暂行办法、规范药品采购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综合改革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8个文件。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建了“1+12”政策体系。“1”是指由省医改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吉林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12”是指配套文件,包括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采购、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联体建设等12个文件。
示范引领,典型突出
2014年,全国卫生计生委主任工作会议上,农安县介绍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2015年,农安县、乾安县在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培训会议上做经验交流。2017年,长春市被国务院医改办确定为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农安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国家通报表扬。
2012年-2015年
吉林省先后启动农安等县(区)两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乃至全省全面推开,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内县市100%全覆盖。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我省成功举办2015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题研讨班,以长春市绿园区医院和农安县医院为现场,实地推广我省推进城市区级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路径和可复制模式。
2014年-2017年
长春市、延边州、通化市、松原市先后成为国家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7年5月,在国务院医改办组织的2016年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中,我省工作得到专家组一致肯定和认可,并获得国家440万元的奖励。
2017年8月
全面推开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推进尚未启动的企业、部队等医院的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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