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探索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年限要求由满5年调整为满3年。
甘肃探索中医执业年限5年变3年
当然,这并不是甘肃首创。早在2015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共同制定《关于推进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服务的通知》,里面提到“允许各地通过试点的形式探索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年限要求由满5年调整为满3年。”社会办中医门槛进一步放宽。
但是真正实行的,却寥寥无几。这次甘肃省虽然说是“探索”,但也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通知》规定,对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本方案中所称传统中医药服务,是指运用中医药理论进行辨证论治,开展中药治疗服务,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服务,以及中药调剂、中药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禁止的前提下,按照《中医药法》相关规定执行,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提到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可合理放宽规划预留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而此次甘肃在社会办中医方面,更是在不作布局限制的基础上,“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可谓给予了更多的政策扶持。
名老中医可多点执业开办中医诊所
一些大医院返聘的离退休老中医,通常是患者争抢的特需号资源,许多患者就算舍得花昂贵的挂号费,也难以求到这些宝贵的中医高手。
而此次《通知》提到,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通过这项措施,这些中医大师就可以通过多点执业开办自己的诊所,更加方便了患者就医。
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可办中医诊所
近些年,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政策,已经在多地逐渐实行开来,使得掌握真本领的民间中医能够有资格行医。
甘肃这次要求“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一技之长诊所,或在乡镇和村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执业,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方法。”
国家近些年一直鼓励基层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并且在政策上也多加倾斜。在药品零差价实行之后,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0个工作日内独立完成审批手续
《通知》要求,各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独立完成审批手续,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
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为申办中医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不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
重点扶持中医专科医疗机构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提供中医特色的老年病等服务。
推动从只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拓宽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投融资渠道,探索允许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用于非医疗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
社会办中医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
社会办中医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一直以来,对于社会办中医诊所,总有这样一个问题,有资质开办中医诊所的医生,提供不了优质的中医服务;而能提供优质中医服务的医生,特别是民间祖传或师承者,又不具备开办诊所的资质,致使民间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较为缓慢,不能够人尽其用。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作者:于小渔,本公众号欢迎原创文章投稿,投稿邮箱:2854409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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