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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一整合,参保对象受益更多了!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自去年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 〔2016〕3号)出台至目前,31个省份对整合工作作出总体部署。那么,整合省份的总体运行情况怎么样?日前,人社部社保中心巡视员、副主任徐延君对此进行了解读。


整合工作的进度

至目前,23个省份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257个地市级统筹地区出台实施方案,237个地市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占地市级统筹地区的71.2%。


没有归口人社管理的省份中,部分地市已将管理权统一到人社部门,包括辽宁盘锦、 安徽六安、 海南三亚、陕西省的延安和韩城、贵州黔西南、 甘肃省的金昌、张掖、嘉峪关、兰州。


在3号文出台之前,已有9个省份实现整合,包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参加居民医保人数稳步增加

2016年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数7.4亿人,比上年增11.7%,比5年前增57.4%,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截至2017年3月底,人社部门管理的医疗保险人数超过10亿人。可以看出,新增的参保人数主要来自于城乡制度整合后新农合人员的转入。


2011年以来,居民医保出现过两个人数增长峰值,第一个高峰是2012年增长了22.8%,主要原因是当年广东、重庆、宁夏等地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另一个高峰出现在2015年,增长了19.8%,主要是由于上海和山东在当年实现了制度整合。


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增幅

高于收入增幅

2016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811亿元,比上年增长33.3%;支出2480亿元,比上年增长39.3%。支出增幅高出收入增幅6个百分点。


不仅2016年,在2012-2014年,连续三年基金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在部分省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影响下,呈现出医疗需求释放的趋势。


参保对象受益程度不断提高

通过全国居民医疗保险与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9个省份情况对比显示,实施城乡整合省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人次增长率、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均高于全国水平,基金当期结存率低于全国水平,这反映出实施了整合地区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受益面呈现扩大趋势,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得到了提高。(中国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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