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循“患者利益至上”,贯彻落实“马上就办”服务宗旨,推进依法行医,提升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根据医院工作职能要求,对医疗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门诊服务。全年应诊节假日不休息。夏季7:30开放早间内科门诊,挂号收费室及医技科室相应开诊。
二、推行首遇负责制。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医院职工(包括实习、进修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处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信访投诉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三、开通绿色通道。对“胸痛、卒中”等危急重症患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各科室优先接待处置(紧急处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经医保科核实身份后,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四、120急救中心做到人员、药品、器械、车辆四到位,24小时值班,出诊迅速及时,保证急救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五、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实行院务公开、医疗收费价格公开,住院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患者可随时查询住院费用并打印清单。
六、药品质量及管理。无“三证”不全药品,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坚持国有主渠道进药,无过期、失效药品。
七、行为规范。医护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接待就诊患者应遵守医德规范和诊疗常规,使用文明用语,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八、职业道德。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诊疗,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谢绝“红包”、礼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院纪检监察室或缴纳为住院费。
九、拒绝收受回扣、提成。医院工作人员拒绝接受医疗耗材、药品等企业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十、投拆与监察。对病人投诉实行“三必”制度:每件必受、每件必查、每件必复,做到有专人接待,专人负责调查落实,有记录。一般问题3日内给予答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限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0731-23232318(党政办 )
0731-23337151(纪检监审室)
微编:张孟芳 审核:曾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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