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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组合产品的申报和审查要点——泰格捷通技术部总监周贵


编者按
2017年9月20日,第十三届国际医疗器械设计与制造技术展览会(2017Medtec中国展)在上海世博展览馆拉开帷幕。在药械组合产品技术与发展分论坛上,泰格捷通技术部总监周贵就“药械组合产品的申报和审查要点”做主题演讲。



此次分享,周贵主要介绍了我国药械组合产品的定义和属性界定、申报流程,归纳了我国目前含药医疗器械的主要类型,并就药械组合产品的技术审评情况,总结了该类产品器械部分申报资料的基本要求,希望为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单位提供帮助。


一、药械组合产品的定义


首先,周贵引入药械组合产品的定义:


(1)药械组合产品系指由药品与医疗器械共同组成,并作为一个单一实体生产的产品。

(2)以药品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需申报药品注册;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需申报医疗器械注册。

(3)含药医疗器械:其主要疗效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的机理获得,由具备这些机理的组分在其中起辅助作用的医疗器械产品。 

(4)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二、药械组合产品的法规依据


随后,周贵罗列了一系列药械组合产品的相关法规依据,他表示所有的法规都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且后期还会有一些新的细则、新的附件,将这些总的法规进行进一步的细化。


譬如: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规定了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药械组合产品需与药品审评机构联合审评。

  • 《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明确了向总局递交的文件资料要求和编辑形式。


三、药械组合产品的种类


在明确了药械组合产品的定义和法规依据后,周贵就已发布的以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做了罗列。


181号文:含盐酸利多卡因胃镜胶、达那唑-海藻酸钠微球血管栓塞剂、生物蛋白海绵、透明质酸钠腔道润滑胶 、疤痕贴、抗菌型双面补片、抗菌型微孔补片;注:藻酸盐敷料(型号:减轻疼痛型)为非医疗器械


183号文:含碘抗菌敷料、含药(含盐酸利多卡因)膀胱镜胶、纱布创面敷料、外科手术封合剂、胶原蛋白海绵


190号文:活性生物骨、人工皮肤


四、药械组合产品的分类


结合流程图,周贵解释到拟申报注册的药械组合产品,如该类产品尚未在中国获准上市,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注册前,向行政受理服务中心申请产品属性界定,报送该产品拟按照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申报注册的说明及相关支持性资料;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会同药品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药化注册司、器械注册司组成药械组合产品属性审定专家组,负责审定药械组合产品作为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申报的属性。意见不定时,会遴选专家参评。


五、药械组合产品的申报资料要求


最后,周贵结合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43号文),整理了药械组合产品的申报资料(如下表)。周贵还强调具体操作还需要结合产品作用原理、所用原材料、产品性能、结构等多方面内容。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


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4.综述资料

4.1概述

4.2产品描述

4.3型号规格

4.4包装说明

4.5适用范围和禁忌症

4.6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如有)

4.7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5.研究资料

5.1产品性能研究

5.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5.3生物安全性研究

5.4灭菌和消毒工艺研究

5.5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5.6动物研究

5.7软件研究

5.8其他

6.生产制造信息

6.1 无源产品/有源产品生产过程信息描述

6.2生产场地

7.临床评价资料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9.产品技术要求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0.1注册检验报告

10.2预评价意见

11.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11.1说明书

11.2最小销售单元的标签样稿

12.符合性声明



六、药械组合产品的注册


描述:药物名称(通用名及英文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量、分子式、商品名称、组成成分、含量、作用、在含药器械中的预期功能及与医疗器械的结合方式等。


质量稳定性资料:保证载体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在技术报告中明确含药器械中药物载体的来源及质量要求;考察产品在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影响下保持其原有特性的能力。


叙述中,周贵强调“生产者需在技术报告中提供药物的药学、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等研究资料综述和已上市药物的临床不良反应综述。考虑该类产品含药及不含药的疗效对比情况。生产者应根据药物及药物载体的理化特性和药物与载体的相互作用,选择适合的药物及药物载体,并制定合理的生产工艺,制定出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控制指标。特别需提供药物与医疗器械结合工艺的研究资料和药物与医疗器械结合后的产品加工工艺(如灭菌)对药物性能影响的研究资料。如有其他相互作用,也应该验证其安全性。”


研发设计:生产者需在技术报告中提供含药器械中药物含量选择依据的相关研究资料或文献资料。 切忌简单描述为照抄其他家的产品含量(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如含药器械中药物的释放型式为缓释或控制,生产者需提交药物释放速率的研究资料或文献资料。 


演讲接近尾声,周贵强调:药械组合产品大部分为植入产品,需要特别考虑其生物安全性。考虑到以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药物是起辅助作用。因而在临床方案设计时,一定要考虑相应药物的观察指标。例如,含利多卡因的透明质酸凝胶,需要考虑疼痛等级;含生长因子的产品,需要考虑促进愈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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