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办发13号文出台后,各省陆续出台落地实施方案,10月12日,浙江公布了该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这份由卫生、药监、经信、人社等8部门联合发文的文件显示,该省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都加强了监管,其中透露出一些新情况给大家分享一下。
一、飞检任务
不管是生产还是流通,均强化监管实施飞行检查。全年完成18家以上省级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完成40家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工作,并将“两票制”实施情况作为检查内容。
二、这几类价格要注意
原材料价格、药品出厂价格、竞争不充分药品的出厂(口岸)价格、实际购销价格,价格变动异常或与同品种价格差异过大的药品,要及时研究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专项调查。
三、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采购要启动?
在新一轮招标采购时,将医保目录药品纳入采购范围。9月21日,浙江卫计委公开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知原文是说因原实施意见的部分内容已与现有政策和实际情况不符,故做出修订。
这也给业界带来了一定的困惑,很多同行认为浙江修订后必将启动新一轮招标,而也有一部分人士认为浙江目前1-2批药品采购已经够用了,何况现在各地在进行带量采购,并通过价格梳理的方式获得了全国最低价并与之联动,不用招新标。
但一切皆有可能,鉴于国家版医保药品目录要执行,且《任务》中明确「在新一轮招标采购时,将医保目录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借新一轮药品招标来实施医保目录药品落地也何尝不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四、自动生产医保支付标准
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计算平台建设,与省药械采购平台对接,实现实时互联互通,及时抓取交易数据,动态监测医保药品议价采购情况,自动生成药品医保支付标准。
五、分层、分级控费,省市大医院7%的任务非常严峻,药占比降到30%
国家政策及全省均要求医疗总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上限为10%,但省市和县域医院有较大差别。
其中,省市两级公立医院医疗总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上限为7%,县域医疗总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上限为10%(或统筹区三项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全口径医疗费用增幅不高于10%)。
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出院均次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上限均为5%。
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含处方外配药品费用)总体降到30%左右。
省市两级大中型医院(主流医院市场)控费压力亚历山大,远超国家要求,比平均数低3%的费用看来这些医院的院长们要精打细算了。
六、费措施及实施对象:高价辅助类、营养类用药、中成药
既然要使主流大中型医院费用降低,那么降的对象是谁?那就是高价辅助类、营养类用药、中成药
《任务》要求医疗机构建立高价辅助类、营养类用药、中成药评估遴选机制和重点跟踪监控制度,限制临床使用的品种和品规数量,建立健全临床使用综合评价体系,从源头上加强规范和管理。合理使用中药,加强中药饮片帖均费用控制。深化处方点评工作,实现全省三级以上医院门诊全处方点评,并逐步延伸到二级医院。开展住院病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辅助用药专项点评,严格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实行行业通报制度,不断提高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
七、严控院外处方定向外流
加强公立医院自办药店治理整顿,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自办药店。严禁公立医院医生不开处方、私自让患者到特定场所购买药品耗材。这是防止医院为了完成药占比指标而变相进行的「应对」行为,是一项补漏措施。搞院外销售的朋友注意了,处方哪有那么容易流出去?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作者:点苍鹤,本公众号欢迎原创文章投稿,投稿邮箱:285440969@qq.com)
广告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