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逐渐成为医疗腐败的重灾区。
多份司法判决显示,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诊断”)产品在安徽及江苏的经销商——原江苏欧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欧诺”)控股股东、南京欧诺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欧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杭文霞为使该公司经销的罗氏检验试剂等能够在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南医二附院等医疗机构长期使用,并不断增加使用量,多次向上述多家医院的检验部门负责人行贿共计近400万元。2015年10月,杭文霞涉嫌行贿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疯狂行贿
多份受贿人的司法判决显示,杭文霞多次向江苏省多家医院的检验部门负责人行贿共计近400万元,可谓疯狂之极。
2005年2月,郭万华被南京鼓楼医院聘为核医学科行政副主任,2015年被聘为核医学科行政主任。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郭万华多次收受南京欧诺公司法定代表人杭某给予的现金共计67万元,并为该公司向南京鼓楼医院销售诊断试剂提供便利。
2004年三四月至2015年春节前,被告人朱某利用担任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检验科行政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南京欧诺公司向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销售检验仪器、检验试剂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南京欧诺公司法定代表人杭某给予的现金74.5万元,收受南京欧诺公司销售经理姚某给予的1张充值1万元的南京小菜园餐厅消费卡,共计75.5万元。
2005年6月起至2010年9月间,被告人潘继承利用其担任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检验科免疫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在有偿使用罗氏2010型化学发光分析仪的检验试剂等配套产品过程中,为供货商在该院扩大使用量谋取利益提供帮助,其先后49次收受南京欧诺公司法定代表人杭某给付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4.5万元。
2008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司进利用担任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检验科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杭某的请托,为南京欧诺公司、江苏欧诺向南医二附院供应体外诊断设备、试剂等业务提供帮助,先后7次收受杭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31万元。
杭某的证言笔录证实,其从2007年开始向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供应其推销的医疗仪器对应的试剂,因吴某是医院检验科主任,对试剂的供应商有建议权,对试剂的使用量有决定权,其公司为了提高试剂的销售量进而获得更大的利润,遂向吴某提出按照试剂销售额5%的比例给吴某回扣,吴某表示同意。从2007年至2013年,其在南通吴某办公室、南京、启东等地先后多次送给吴某回扣共38万元。几年来,其公司供给吴某所在医院试剂年销售额从30多万元递增到300多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江苏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医疗检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264人。医疗反腐任重道远。
泰州市人民医院检验科生化检验组组长陈秀犯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证人姚某系江苏欧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前为南京欧诺公司)销售总监,其公司主要代理罗氏和BD公司的体外诊断仪器及试剂销售,2008年至2014年其负责南京地区及泰州市人民医院的业务。2010年春节前至2014年春节前,先后4次送给陈秀28000元。
姚某在证言中表示,“陈秀是泰州市人民医院的生化组组长,当时陈秀有时候打电话给我说罗氏的试剂有问题,我为了和陈秀搞好关系,才送钱给陈秀,送钱后,陈秀就不再说试剂质量的问题了。”
罗氏诊断经销商卷入检验科腐败案件中并非只有南京欧诺公司这个孤例。
司法文件显示,2012年至2015年6月,被告人贺某某在担任沈阳威特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为使该公司经销的“罗氏”牌检验试剂能够在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期使用,并不断增加使用量,多次向上述三家医院的检验部门负责人行贿114万元。法院判决,被告单位沈阳威特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贺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罗氏诊断对此表示,公司早已与沈阳威特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终止合作,该公司不再是罗氏诊断的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