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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办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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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请注意

2018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

要开始了

时间、地点、缴费标准……

请往下看!


一、参保对象


(一)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居民

(二)我市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

(三)居住我市的《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

(四)因结婚等原因户籍尚未迁入我市但在我市有固定住所的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二、办理时间


自2017年11月起,至2018年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止


三、筹资标准


2018年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650元,按照文件规定,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按年一次性缴纳,其余资金由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给予补助。



四、参(续)保办理地点


集中筹资期间,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各镇、街道、高新区和开发区委托参保承办机构办理,其余时间在各镇卫生院医保办办理。



五、参保登记需带证件和材料


办理参保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二代省份证或《江苏省居住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或《邳州市社会保障卡取卡凭证》)。


六、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怎么规定的?


(一)参保居民缴纳居民医保费后,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享受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落户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6-12个月内落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参保缴费到账开始享受当年度医保待遇,缴费到账之前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七、参保居民是否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根据徐州市“金保工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要求,从2018年起,城乡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再受区域的限制,可在全市任何一家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及卫生室门诊就医,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门诊统筹待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的住院统筹待遇,可自由选择邳州市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受其门诊统筹,门特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


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编辑:邳州市中医院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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