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启用社保卡缴费,2018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后一个月。
得益于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各征缴单位措施得力,有关银行鼎力支持,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圆满完成,参保缴费规模达44.5万人,创历史同期新高。
在此,温馨提示:
1、集中征缴完成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需要个人负担政府补助部分。
2、集中征缴期内出生的幼儿,参保缴费时间延长到2018年3月31日。
3、集中征缴期后出生的幼儿,请到所属镇(街道)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未按照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不享受出生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