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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卫妇幼发〔2018〕63号 | |||
关于做好2018年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 |||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相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为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质量和内涵,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自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我省自2017年起开展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共有1家医疗机构被评选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6家医疗机构被评选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创建活动作为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规范和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医疗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同时要把创建活动作为细化儿童保健服务,提高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规范流程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省《甘肃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甘卫妇幼函〔2017〕10号)要求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创建过程公开、公正,对暂未达标的不做硬性创建。创建工作参照《甘肃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标准》(附件1)、《甘肃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综合评分细则》(附件2),从组织管理、场地设施、人员配置、设施设备、门诊服务、培训与业务指导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推荐1家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申报机构。省卫生计生委将在各地、各机构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通过书面初评、复评答辩、现场评审等形式,最终确定2018年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并择优推荐1家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当年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创建。各地、各机构申报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包括《甘肃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3)和补充材料。《申报书》及补充材料大小规格应一致,胶装成一册,一式三份(含1套原件)。电子版一律采用光盘存储PDF形式报送。纸质版原件(1份)与光盘同时提交。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真实、清晰,装订整齐。 三、加强督导,巩固成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示范基地资格。创建结果要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开展一次复核评估工作。各地要对已创建的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开展 “回头看”活动,加强跟踪指导,巩固创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动作用。 联 系 人: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颉玲 联系电话:(0931)4818199 4818160(传真)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甘肃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标准.doc 2.甘肃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综合评分细则.docx 3.甘肃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 |||
主题词: | |||
主送: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相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抄送: |
来源: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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