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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药物使用后晒太阳可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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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去春来、大地回暖,人们都尝试着到室外活动活动,晒晒太阳光。可近日,家住济南市郊区的刘阿姨遇到了烦心事,一晒太阳,裸露在外的脖子和胳膊上都冒出了了大小不一的皮疹,又红又痒,可把刘阿姨吓坏了,后经看医生得知刘阿姨近期正服用左氧氟沙星片,确诊为药物光敏反应所致。

一、什么是光敏反应?

药物的光敏反应,指使用药物后,身体暴露于紫外线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如皮肤红肿、瘙痒、红斑、水肿,严重者可引起水疱,溃破后形成糜烂或溃疡等,通常都是出现在皮肤上,少数出现在眼部和粘膜。


二、光敏反应有哪些特点?


根据发病机制的不同,光敏性反应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应性反应。光毒性反应主要发生于系统用药,可发生于任何人,一般首次用药后经日光及类似光源照射,几分钟到几小时内即可发生,发病在面部、四肢等暴露皮肤,表现为水肿性红斑,严重者出现水疱,自觉有灼热感和刺痛感。光毒性反应的强度与光敏感药物浓度和光照射时间、强度有关,一般在光照24小时左右或更短时间内发生。除去光敏物及避光后,反应消退也较快。


而光变态反应是一种迟发性变态反应,有一定的潜伏期,即曝晒在阳光下吸收紫外线后不会立即发病,一般会在晒后2~4天内发病。且病情易反复,而病变部位主要在真皮。则是指服用含光敏药物或者食物之后,皮疹除发生于曝光部位外,还可以迁延至非曝光部位。临床表现为湿疹样,可见红斑、丘疹、水疱或渗出,一般不留色素沉着,慢性损害可以使皮肤肥厚或苔藓化,部分可能发展成慢性、持久性光敏感性反应。

在知道了光敏反应的含义及其分类和特点后,我们再来认识一下什么是光敏性药物。


三、什么是光敏性药物?


专家指出有些药服用后,在光照刺激下,可能引发人体产生过敏性反应,这类药物叫做光敏性药物。



四、光敏性药物有哪些?


- 常见的光敏性药物有 -


磺胺类药物:如磺胺甲恶唑、磺胺嘧啶、复方新诺明

抗生素类:如四环素等;

抗真菌药物:如灰黄霉素和伏立康唑等;

氟喹诺酮类药物:如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吡哌酸等;

抗组胺药:如扑尔敏、苯海拉明等;

安定类药物如安定、氯丙嗪、异丙嗪、苯巴比妥、佐匹克隆等;

解热止痛类药物:如阿司匹林、去痛片、布洛芬、酮洛芬等;

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吲达帕胺等;

心血管:胺碘酮、奎尼丁、硝苯地平等;

抗疟疾药:如氯喹等;

抗肿瘤药:如长春新碱、甲氨蝶呤、羟基脲、表柔比星等;

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奎尼丁等

抗精神病药:奥氮平、氯丙嗪、硫利达嗪等;

维生素类:维生素A酸。

中药和中成药:感光剂补骨脂、白芷、白鲜皮、仙鹤草、连翘、竹黄等。


另外,我们还需严格按医嘱或药品使用说明书用药,若药品成分里有遮光剂,也最好不要用,遮光剂也有导致光敏的可能性。



五、使用光敏性药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严格按医嘱或药品使用说明书用药,在用药前应查明确认是否为光敏药物。


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如出现光毒性反应或皮肤损伤,应马上停用具有光敏感

作用的药物,并去皮肤科就诊,严禁自作主张擅自用药。

如果服药后晒太阳出现过敏,需在皮肤最初出现痒疼感或红斑时,立即停止接触阳光,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

已发生光毒性反应的患者,应慎用光敏药物,看病时应告诉医生,尽量不用该类药物。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禁止接受太阳光或紫外线照射,避免再次发生光毒性反应。

初次发生者要尽量避免日光和其他光线,包括日光灯的照射。由于能够诱发皮疹的光线主要是日光中的长波紫外线,而它不仅存在于室外阳光中,还可透过一般的玻璃窗,甚至存在于日光灯中,故患者即使在家里也要严格避光。

与普通人相比,光敏性药疹在皮肤娇嫩者、婴儿、老人、女性,以及人体免疫缺陷病、红斑狼疮、免疫功能受损的患者身上表现更明显,这些特殊人群更应特别注意。


还有,像香菜、芹菜、油菜、菠菜、茴香、苋菜、芥菜、无花果等富含光敏性物质的食物,也可增大过敏反应的风险,食用时应慎重。


这世界真是奇了怪?眼看着别人尽情享受着“日光浴”的美好,而自己却“见不得光”;正如有的人享受着鲜花绽放的芬芳,而有的人却唯恐过敏,呜呼哀哉!切莫感叹上苍的不公,每个来到世界上的人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适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只要我们提高警惕,在使用上述时做好防护措施将会较好的避免光毒性反应对身体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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