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大连市药监局发布《市局2018年2月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公开表》。
2018年2月,辽宁大连市药监局对辽宁益邦药业有限公司、大连澳康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企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大连澳康药业有限公司存在3大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大连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发现的主要问题:
1.现场检查药品仓库常温库(3楼)为2℃,不符合药品储存条件。
2.现场调取温湿度检测系统历史数据,调取阴凉库数据(2017年8月1日-9月3日),温度上限持续在25℃以上,不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调取常温库数据(2017年12月1日-2018年1月30日),温度下线超范围至2℃,最低温度达0.4℃,不符合药品储存条件。企业未对温度超范围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抽取阿普唑仑片、新康泰克销售回款为转账或银行汇款,但均回款至个人账户(胡月燕、王思军)等。
检查结论:不合格
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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