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对宪法宣誓誓词作了修改。新的誓词为:
“我宣誓: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此次修改部分为有关奋斗目标的表述,由原来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值得一提的是,这“美丽”二字与康恩贝董事长胡季强还有一段小故事!
2017年11月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议结束后,因时间紧张而未能在会上发言的胡季强快步走到张德江委员长面前,说:“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宪法宣誓制度的宣誓誓词中,应该根据十九大报告精神作适当修改,增加‘美丽’一词,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美丽中国意识和环境保护责任感,建议表述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也与今天的专题询问有关,您觉得是不是?”
听完胡季强的建议,委员长颇为赞同地说:“对!谢谢你,季强代表!”
边上的王晨副委员长表示马上安排修改。
会后,胡季强补充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建议》,正式提出了如下修改建议:
关于修改《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议根据十九大报告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必要修改。修改建议如下:
一、建议在决定二的宣誓誓词“和谐”后加入“、美丽”一词,该句表述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二、鉴于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全面推进,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及各级人大将陆选出监察委员会主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将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应在决定三、六中加入监察委员会相关国家工作人员。
特此建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胡季强
2017年11月2日
念念不忘,
必有回响。
胡季强的这番“执着”,
推动了“美丽”二字写入宪法宣誓誓词。
这是康恩贝人的骄傲,
更是一种鞭策与砥砺,
——不辜负,不懈怠!
建设高品质的美丽心灵,
加速高质量发展的美丽康恩贝,
共建伟大富强的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