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莒南县人民医院或者莒南县中医医院办理转诊,到临沂市以外的医院就诊,出院时居民医保在外地就诊医院直接报销的患者朋友,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提示,您可能还有一笔大病保险赔款可以领取。
请先看下图结算日期,暂时仅可以处理结算日期为2017年度12月31日及之前的赔案;结算日期为18年的赔案暂时无法处理。
在参保县区居民医保部门办理转诊后在临沂市以外的地区就医,部分通过山东省医保平台报销基本医保(新农合)的患者,出院时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出具上图所示山东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如大病合规费用累计已达到大病报销标准,需提供以下材料至我公司(中国人民保险PICC),我公司在审核完毕后向符合报销条件的患者支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
1.山东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原件(在异地住院,出院时的报销单)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
3.患者本人银行账号(1患者身故的需要按遗产继承方式处理,同时提交保险金继承协议书、受益人关系证明;2患者为未成年人的需要提供户口本患者页,以及户口索引页,以及户口索引页中监护人的身份证以及银行卡)、领款人联系电话
4.患者就医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嘱)、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再次提醒:暂时仅可以处理结算日期为2017年度12月31日及之前的赔案;结算日期为18年的赔案暂时无法处理。为了尽可能的减少您不必要的麻烦,请递交材料前致电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
莒南县大病保险咨询电话:7213819 18306503212 1520682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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