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九江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九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签约仪式。仪式由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占俊学主持,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市社保局龚敏局长和市医保局吴杰局长作为甲方代表分别与乙方代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签订了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九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服务经办合同书》。
签约仪式上,乙方代表分别就上年度的收支情况及如何更好的为投保人做好服务等方面做了阐述。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占俊学,市医保局长吴杰,市社保局长龚敏就如何服务管理创新,共同协作发展,要求乙方实行自负盈亏,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等进行了指示性发言,市人社局医疗审核科长王海健、市医保局副局长江兆政,就操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随后,市医保局吴杰局长和市社保局龚敏局长与乙方保险公司正式签署了2018年《九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服务经办合同书》。根据合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为9个县区的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险服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为6个县区的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险服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据悉,我市自2017年1月1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启动以来,经过了一年的运行,完成了即定的任务,实现了预定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该项工作的开展对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真正解决了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健全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