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大厅开展“一窗
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8〕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全面推进政务大厅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天水市全面推进政务大厅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5)、《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天政发〔2018〕29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发〔2018〕3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紧扣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全面推进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府部门自行受理向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转变,实现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服务效率大幅提升、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以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改善群众和企业办事体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率。
(二)应纳尽纳。紧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的目标,积极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大厅集中、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甘肃政务服务网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切实破解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多次跑、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
(三)分类整合。按照“一个窗口”面向群众的要求,稳步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的分类整合和综合受理窗口的分类设置,着力增强办理事项分类和综合窗口布局的系统性、科学性、协调性。
(四)探索创新。聚焦政务服务提质增效,重点在规范办理条件、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联通业务平台、共享政务数据、合理配置前台受理和后台办理人员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努力打造符合实际,精简、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模式。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分服务厅。
四、主要任务
(一)整合重构部门窗口
1.设置“综合窗口”。综合性服务窗口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受理,线上主要负责网上登记和实时转办,线下主要负责会商协调和申报材料审查。市级政务大厅结合实际设置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服务、公安服务、社会事务、农林水牧服务、交通运输服务、质监安监服务、即办服务、其他综合事务等10类综合服务窗口,负责事项的受理、登记、分办、督办工作。
(1)投资项目综合窗口。主要办理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整个周期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项目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完成时间:5月底)
(2)商事登记(市场监管)综合窗口。主要办理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措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5月底)
(3)卫生健康服务综合窗口。主要办理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间:5月底)
(4)公安服务综合窗口。主要办理治安、出入境管理、交管、消防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完成时间:5月底)
(5)社会事务综合窗口。主要办理社会办学、教育、社团等相关的业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完成时间:5月底)
(6)农林水牧服务综合窗口。主要办理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业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完成时间:5月底)
(7)交通运输服务综合窗口。主要办理公路、运管、路政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路政执法处;完成时间:5月底)
(8)质监安监服务综合窗口。主要办理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安监局;完成时间:5月底)
(9)即办服务综合窗口。主要办理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完成时间:5月底)
(10)其他事务代办综合窗口。主要办理民族宗教、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基层法律服务、地震、烟草、麦积山景区内项目建设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民宗委、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地震局、市烟草专卖局、麦积山大景区管委会;完成时间:5月底)
因场地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进驻市级政务大厅的社会保障、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公安服务车辆管理综合窗口暂设分服务厅运行。须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进行改造,实现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统一监督,待条件成熟后进驻政务大厅。
(11)社会保障分服务厅综合窗口。主要办理有关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相关的业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完成时间:5月底)
(12)不动产交易登记分服务厅综合窗口。主要办理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政务大厅;完成时间:5月底)
(13)住房公积金分服务厅综合窗口。主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完成时间:5月底)
(14)公安服务车辆管理分服务厅综合窗口。主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完成时间:5月底)
各县区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政务大厅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优化窗口布局,分类增设或整合设置若干综合性受理窗口,专门负责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要件受理、转办催办和结果送达;对年办件量少、与其他事项关联度低的办理事项,可设置“其他事务代办”窗口。同时,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标准,确保“一窗受理”规范运行。
2.制定公布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吸收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成果,制定公布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指南,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指引。重点规范申请主体、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彻底取消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奇葩证明”,消除“×××等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条款。要从群众办事的角度,着力推进涉及多个部门、群众需要“多次跑”“多头跑”事项的标准化,进一步打通部门之间办事环节,建立一体化的工作规范和办理流程,实现无缝对接、集成办理。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梳理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3.梳理纳入“一窗受理”事项。梳理颁布需进驻“综合窗口”所涉及到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驻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纳入“一窗受理”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5月底)
4.制定“一窗受理”事项受理规范。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作为综合受理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由综合受理窗口按照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受理清单进行收件,并将业务信息实时录入“一窗受理”平台。(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5月底)
5.规范分服务厅设置管理。对因场地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进驻政务大厅的综合窗口,经市、县区政府同意后,可暂不进驻,但必须加挂政务大厅分服务厅牌子,接受政务大厅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大厅;完成时间:5月底)
(二)建立集成服务工作机制
6.建立“前台后室”服务模式。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由“综合窗口”前台负责相关事项的受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业务整建制进驻的工作人员,按照业务归口划分到不同功能区后台承担具体的业务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5月底)
7.建立进驻单位窗口负责人和首席代表制度。为确保“一窗式”服务承诺得到落实,进驻窗口部门、单位要选派一名科级干部或副县级后备干部担任本窗口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部门、单位窗口的业务办理和日常管理,并负责与政务大厅及其它部门、单位窗口的工作协调。进驻窗口部门、单位要对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授章、授责”,界定明确的职权和责任,大力提高窗口的办事能力和现场办结率。同时,进驻部门、单位要选派一名分管领导担任首席代表,具体负责督促、协调、解决进驻窗口业务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进驻大厅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5月底)
8.建立综合咨询服务机制。发挥咨询引导服务的作用,综合运用政务大厅咨询导办台、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微信服务平台、自助查询系统等渠道,实行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做好事项申报前的辅导指导,提高服务事项申报办理率,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5月底)
9.建立全程帮办工作机制。按照集成服务模式需求,建立审批服务帮办工作机制,全程负责项目审批业务的咨询、导办、申请、受理,按照审批流程对接审批机构,传送相关材料,统一发放审批结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5月底)
10.建立项目代办工作机制。推行全程代办制,作为“最多跑一次”兜底保障机制。针对市政务大厅设置的“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市场监管)综合窗口”分别设立两个“代办中心”,按照“主动提供、自愿委托、无偿代办、便捷高效”的原则,实行“一条龙”全程无偿代办的服务方式,为项目建设单位、企业和群众提供周到、精准、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有条件的县区可成立受理中心和代办中心,作为政务服务中心的下属(二级)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政务大厅;完成时间:5月底)
11.建立全流程并联审批机制。按照《甘肃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全面落实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推进工作机制,制定综合受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实行全流程的并联、联合审批。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按照项目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几个阶段,分别由各阶段牵头部门(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确定用时最短、效率最高的审批方式和流程,政务大厅全程协调。同时,由政务大厅和市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开展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间:5月底)
(三)完善政务服务网络配套系统和相关措施
12.开发应用“综合受理”专用审批平台。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开发综合受理功能模块,落实部门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和“一窗受理”平台的对接,实现事项受理、审批“一网通办”。建设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库平台,提供数字证照的生成、管理、共享服务,满足部门窗口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等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间:5月底)
13.调整充实人员力量。通过选调、公开招考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承担“一窗受理”事项的统一受理、按责分办、统一出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将负责行政审批及服务业务的工作人员整建制派驻到政务大厅,承担事项的审批、审查及其他辅助工作,共同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政务服务队伍,统一对外综合受理,对内衔接流转,树立良好形象。同时,抓好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政务大厅;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5月底)
14.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体系。围绕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大厅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机制,畅通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加快建立政务大厅“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围绕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探索建立并联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统一收费、全程代办、邮寄送达等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加快形成行政服务提质增效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对接联通省、市、县各部门业务系统,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并实现网上申报办理。加快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加快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完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数据资源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共享应用,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电子文档归档、电子印章应用、群众评价、电子监察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互动,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政务大厅,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16.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延伸,探索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前台统一受理,县、乡镇(街道)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一站式服务、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加快“四办”改革、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有效途径。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开展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精心部署,加快进度,落实任务,确保2018年5月底前基本实现各级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认真做好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环节要件简化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政务大厅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县区和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工作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县区各部门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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