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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甘卫法监发〔2018〕154号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

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机构执法效率,2014至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在北京、山西、辽宁等12省(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决定予以推广。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计生委研究制订了《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

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分类监督。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三类,其中医疗机构按照级别分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一级医院和未定级医疗机构(较大规模的未定级民营医院根据住院床位总数视同为同等级医院),进行分类分级监督。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8项。

(二)综合评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本年度完成对医疗卫生机构8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后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表见附件1-5),采用标化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

评价原则为:

1.优秀单位:标化分大于85分、关键项合格且本年度未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2.合格单位: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

3.重点监督单位: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

(三)结果干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综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综合评价结果要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加强动态监管。

二、工作开展范围

工作开展按照“全覆盖”和“分步走”的原则进行。全覆盖是指工作开展全覆盖,即各市(州)、县(市、区)均要按计划、按要求逐步开展这项工作。分步走是指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步逐年增加综合评价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应当全部纳入综合评价范围。未定级医疗机构综合评价比例逐年增加,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5%、10%、15%以上,争取到2023年达到30%以上。

三、职责分工

省级监督执法机构负责辖区内此项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导。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负责本辖区工作的开展落实。

四、评价结果上报

评价结果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的信息报告系统上报。“信息报告系统”用户在“监督检查、检测填报”模块,填报监督检查、检测评价记录。评价结果由系统计算产出。“标准业务系统”用户在本系统“监督执法”模块上报监督检查评价记录,并将数据交换到“信息报告系统”,在“信息报告系统”上报检测记录。评价结果由“信息报告系统”计算产出。“自建业务系统”用户使用全交换方式(监督检查、检测及综合评价结果记录全交换)或二次上报方式(监督检查、检测记录数据交换,综合评价结果使用“信息报告系统”副卡二次上报)上报评价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将评价工作作为本地区实施健康甘肃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抓手。要加强部门协作,定期通报评价结果,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指派专人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做到综合评价与规范指导并重,逐步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要重视信息监测与分析工作,及时掌握传染病防治现状、突出问题及影响因素,提出监督工作重点及建议。于每年11月1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情况(含电子版)报送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汇总相关信息后报送省卫生计生委。

  人:赵  睿(省卫生计生委法监处)

联系电话:0931)4818838

  人:尚  晶(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

联系电话:(0931)4522576

电子邮箱:gswsjdcrb@163.com

 

附件:1.二级及以上医院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附件1.docx

 2.一级医院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附件2.docx

 3.未定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附件3.docx

 4.疾控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附件4.docx

 5.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附件5.docx

 6.填表说明 附件6.docx

 

主题词:
主送: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甘肃矿区卫生计生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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