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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山东又有大动作!

5月12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解决当前我省深化医改面临最突出、最根本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


今天(5月2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省医管办主任孟冬,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庆国,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亓军,解读《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省医管办主任孟冬介绍,《意见》共分10个部分,从坚持正确的医改方向、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31项改革举措和86项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坚持正确的医改方向。

主要强调了进一步深化医改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调“两个着力”,即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二部分,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把“强基层”“补短板”作为重点,着眼于解决当前基层卫生发展最迫切、最核心的问题,提出了6项改革任务。


一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各地可在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现有服务人口,重新核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新建和改建小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使用。全面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


二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切实保障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激励,提取的激励资金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突破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申请设置特设岗位。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三是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模式。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刚性约束,把符合规划作为公立医院建设立项的前提条件,积极引导公立医院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转变。加大对口帮扶力度,通过组建巡回医疗队、选派乡镇卫生院业务院长、进一步完善城市医院对口帮扶政策和城市医生定期到农村服务等措施,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是做实医联体和医共体。在城市主要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的医疗集团,集团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支持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等参与医联体建设。在县域内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着力推进“六统一”(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资产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企业配送)的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政策。2018年所有县(市)全部启动医共体建设。


五是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签约服务费来源,调整签约服务相关服务项目和价格,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支持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落实普通门诊统筹和住院报销比例实行差异化支付政策。对转诊回基层的签约居民可延用上级医院处方。患慢性病、精神障碍等签约对象单次配药量可延长至1-3个月。


六是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尽快制定完善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优化基层卫生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探索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专门设计全科医生培养模式,遴选一批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全科专业基地试点。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第三部分,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结合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意见》提出,一要积极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进一步放宽社会办医准入,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具备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及时制定新型医疗机构标准,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服务创新、业态升级。二要加大健康服务业开放力度。吸引境外投资者来鲁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疗健康贸易机构、健康旅游目的地。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与健康医疗深度融合,推动智慧医院发展。 

第四部分,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围绕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提出了6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加快探索建立管办分离有效实现形式。各级政府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府对公立医院各项投入落实到位。明确时间节点,有效化解公立医院债务。


三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定期调整政府定价的医疗服务价格。


四是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确保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所有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五是加快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同时,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切实提高儿科医师薪酬待遇。


六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科学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第五部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为充分发挥好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出了3项改革任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建立医保政策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对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定期通报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定期组织第三方开展医保基金绩效评估。规范医保资金结算程序和时限。二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以临床路径管理为基础的按病种收费改革,明确医保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改革。三是充分发挥医保的调控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加大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支持力度,适当拉开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支付比例。将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 

第六部分,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环节,控制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意见》提出,一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结合健康扶贫、严重精神障碍和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增加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的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对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分级应对。二是完善药品、器械、耗材采购机制。建立完善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进一步突出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医疗机构加大低价药采购、使用力度。合理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严格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建立采购平台数据共享机制。 

第七部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尽快实现“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出了4项改革任务。


一是完善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专项行动,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加强重点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和早期干预,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办法。


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予以保障。推进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力度。


三是完善重大疾病的救助保障机制。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重大疾病患者救助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监管机制,确保无法核实身份或者无力缴费的急救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


四是加强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公共卫生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适时调整公共卫生机构岗位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 

第八部分,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

围绕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提出,一是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制定《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全部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大财政、医保等相关政策支持。按规定将中医诊疗项目及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门诊使用中草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医保予以一定比例报销。根据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药院内制剂审批、生产、使用管理,筛选部分中药制剂在全省调剂。二是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县(市)办好1所政府举办、达到二级甲等标准的中医医院。加强中医临床高层次人才培养。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第九部分,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不适应医改的事项依法取消,适宜基层实施的原则上依法下放。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优化政府服务。二是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机构自我管理、社会监督及第三方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监管体系。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强化行业自律。

第十部分,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切实加强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督查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医改的社会氛围等4项举措,保障《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下一步,相关责任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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