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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是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代表着每一位市民的文明形象,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共建和谐美好家园,是全体鹤阳儿女的共同心愿,是县委、县人民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城市谋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出一份力、增一份光。今天让我们继续来学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相关基本知识:
十五、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我们做了哪些?
(四)生态建设,全面推进,构建洁净“新鹤庆”。
1.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不断完善。一是将县生态办、县“三清洁”办、县人居办三办合一,抽调各乡镇人员进一步充实人员结构。二是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先后制定了《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十项工作制度》、《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等制度,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三是突出规划引领,先后制定了《鹤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完善》、《鹤庆县漾弓江水治理方案》、《鹤庆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鹤庆县生态文明建设标兵规划(2017至2020年)》等一批规划文件方案。四是根据《生态红线划定指南》要求,由环保局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五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鹤庆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鹤发〔2017〕5号)文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和要求,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2.森林生态保护成效显著。一是落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责任。下达2016年度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经费268.86万元,占计划100%,落实森林管护人员623人。二是退耕还林工程深入推进。完成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8000亩造林任务,占计划100%。三是积极抓好城乡绿化工作。主要完成了漾弓江两岸二期、东草海湿地公园、奇峰村梨花坪、西甸村村间道路、文化长廊、龙华山等绿化。四是加强林政管理,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林地征占用的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偷砍盗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着重解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五采区”、重大经济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民营经济等项目使用林地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鹤庆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