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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是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代表着每一位市民的文明形象,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共建和谐美好家园,是全体鹤阳儿女的共同心愿,是县委、县人民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城市谋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出一份力、增一份光。今天让我们继续来学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相关基本知识:
十五、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我们做了哪些?
(五)协调发展,共建共享,创建成果“惠民生”。
1.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持续巩固,2017年建成鹤阳初级中学、云鹤镇第二小学,新建(改造)8所幼儿园。新建校舍29.02万平方米,排除D级危房15万平方米,加固改造B、C级校舍4.81万平方米,全面消除中小学C、D级危房。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17年高考上线率99.28%,全州综合排名第三。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推进顺利,完成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并投入运营,建成9个乡镇卫生院和云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面两孩政策稳妥实施。新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个,非遗保护和文艺精品创作迈上新台阶,基层群众文体活动蓬勃开展。
完成县综合档案馆建设,成功创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
2.各项改革扎实推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44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一照一码”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
推进财税体制和国库电子化支付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营改增政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鹤庆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