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热点】—处方外流从国家谈判药品逐渐落地

导读

天津市将36种谈判品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某些口服类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可根据处方进行配药服务,并于医疗机构据实结算。该市在去年一批放心药店的基础上,今年将打造300家诚信药店,支持处方外流以实现拓宽购药渠道。


据天津日报报道,天津市为扩大用药范围降低药品价格,对原来药品的对接模式进行调整,凡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可申请纳入医保报销,扩大患者医保用药范围。


同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在全国率先将36种国家人社部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有15种是治疗乳腺癌胃癌肺癌等恶性肿瘤的靶向药物。

 

而对于无法保障供应的口服类国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指定1至2家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患者提供配药服务,所发生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零售药店据实结算。


今年内将打造一批医保诚信药店,升级改造医保信息系统,支持医院上传电子处方并进行处方外流,拓宽购药渠道。


 

天津布局诚信药店和处方外流试点工作

 

关于诚信药店,在去年12月,天津市药品主管部门就已对外发布该市2017年药品零售企业A级(放心药店)公示名单,共148家。

 

根据《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药店)等级评定标准》,放心药店要符合一系列具体规定,如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经营场所内及橱窗不得摆放任何与经营无关的物品、不得有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广告宣传;


不合格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有完善的手续和处理制度等。除了符合这些条款之外,还要做到2017年年初以来未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等。

 

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天津市市级机关干部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就确定启动实施20项民心工程,其中就包括实施放心药店提升工程,创建A级放心药店300家、示范店100家。

 

今年1月,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实施维护参保人员基本用药权益有关措施的通知》指出,积极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在药品供应保障方面作用。具体包括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将电子处方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支持医院处方外流,保障参保人员多渠道购药需求等等。

 

在3月29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通知》,确定在该市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并提供具体意见:


上述文件指出,零售药店可凭纸质处方或试行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而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采取与医疗机构对接的方式,实行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信息系统从医疗机构获取电子处方。

 

(二)建立健全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管理制度。

 

(三)事前向所在区市场监管局书面报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医疗机构对接等情况,连锁门店可由其连锁企业统一集中报告。

 

(四)按规定做好电子处方的收集、审核、调配、核对和保存,处方审核、调配和核对人员在电子处方上应有的签字,可采用电子签名或在信息系统内留痕的方式进行。

 

该文件的落地,意味着天津成为继淄博、梧州、成都、西安、重庆等地之后,又一个正式试行放开处方药销售的城市。

 

近期,处方外流的落地城市,不得不提一下北京:

 

7月20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实时结算外配处方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京医保发〔2018〕40号),明确了参保人在定点药店购买处方外配药品报销细则,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将外配处方上传医保系统;定点医院核对外配处方真实性义务以及外配处方无法下载如何解决等多方面具体内容。

 

同时,北京市人社局还发布了《关于公布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明确自7月23日起,北京市将新增369家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就可以持卡实时结算。加上原有的88家,至此,北京市定点零售药店已达457家。

 

目前,各地电子处方试点也逐渐成为趋势,零售药店要承接电子处方所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亦不简单,尽管处方外流还存在诸多难题和痛点,但机会才会从中孕育而出,早布局早受益。

 

当下,业界对于处方外流的认识已经大大超过4年前,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环节的突破,请看以下几例:

 

【重庆】2017年3月12日,重庆市药监局发布通知,将在全市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零售药店根据自身药品经营需要,可以凭纸质处方销售处方药,也可以依托信息化条件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这意味着封锁在公立医院内的处方,将以电子处方的方式流出体制高墙之外。重庆试点范围针对的是全市零售药店,而非之前在山东淄博、广西柳州、以及广州某些医院处方外流具有的限定性。

 

【梧州】2017年11月,广西梧州市启动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20余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与百余家药店将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院、社保个人账号、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患者凭借医院开出的处方可自主到药店购药。目前,先行试点的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每天可以开出300张以上的外延处方,处方取药率达到90%,全市其他20余家医院信息系统也已测试完毕,将在2018年初陆续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

 

【西安】2017年5月18日,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印发通知,将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有条件的零售单体药店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不过,电子处方不得用于儿童、孕妇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企业端的电子处方系统必须提供数据接口供监管部门实时查看。

 

【柳州】2016年8月1日起,广西柳州市在市属五大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工人医院、中医院、柳铁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推出医院处方外延工作,患者可以在医院看病,自行选择在医院或到社会药店取药。8月19日,处方外延又由5家医院扩大至全市医疗卫生机构。

 

【成都】2016年9月,成都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全面推行电子处方试点。据成都市运营电子处方规模最大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四川骏逸富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推行半年以来,成都市拥有电子处方的门店超4000家,电子处方医生共有369人,共计开出2522384张电子处方。

 

【淄博】2016年3月25日,淄博市卫计委与京东、新华制药合作签定了三方协议,在淄博市公立医院范围内,通过京东提供的技术平台,让患者拿到电子处方,允许患者到药店购药。这种“淄博模式”,就是建设一个医疗处方流转平台,由政府来推动,使业界看到了非常光明的前景。



声明:文章和图片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即时通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温馨提示】:与您共同成长,让我们一起踏上付出之路,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点击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或直接转发给朋友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扫描二维码关注: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