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大连市将调整2019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
缴费期及缴费标准:
2019年度大连市新农合个人缴费期为:2018年9月1日起至12月15 曰止
缴纳标准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220元。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个人不缴费,由区 市县(先导区)财政通过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缴费对象:
(一)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在我市涉农区市县(先导区)长期居住,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参合。
(二)新生儿出生当年,在其父母已经参加本市新农合前提下,随父母(任一方)落户后,自动获取户籍地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参合费用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
(三)家庭户内已经死亡的农民,应于2018年12月15曰前 进行销户,同时在新农合证上注明。
(四)已参加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允许重复参合。
提醒:新农合参合人员不要忘记缴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