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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大力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实现了贫困人口患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在10%以下,实现市域内住院 “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结算、医保卡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病救治和扶贫病床设置等 “五个全覆盖”,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016年起,赣州市、县两级财政按照2:8的比例资助城乡贫困人口购买医疗补充保险。补充保险对医保目录内的费用报销90%、医保目录外的费用报销 75%, 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共同组建“四道保障线”,使贫困人口住院患者个人就医负担比例降至10%以下(2017年为5.16%), 一个自然年度内支付限额为60万元。
赣州市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行 “先诊疗后付费”和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升级改造后的医保信息系统能对贫困人口进行身份识别和动态管理,贫困人口住院无需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缴纳自付费用。全市各级医保定点医院对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实行 “医保目录外5%费用减免”。
为确保大病救治不落一人、慢病签约不落一人、大病兜底不落一人,赣州市推动了四个层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救治。结合健康扶贫 “三个一批”行动,赣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万名医生进万家”活动,各县(市、区)二级医院医生进村入户,面对面为贫困人口检查疾病;卫生计生部门增加定点医院,简化审批流程,建立救治台账,完善信息录入。2017年至今,全市对患食道癌等22种重大疾病贫困人口开展专项救治,累计救治3万余人,救治率达98.25%。
二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6年起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实施贫困人口“一对一”健康管理服务项目。2017年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986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为l00%, 健康体检率为68.28%。2018年在20个县(市、区)各选1个村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密切市、县、乡、村四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联系。
三是实施高血压和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为患高血压、糖尿病的贫困人口综合开展 “筛查、体检、巡诊、健教、治疗”5方面15项防治服务,指导患者建立自我管理小组,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和干预。
四是开展贫困地区妇幼健康服务。在贫困地区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推进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2017年赣州全面启动“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6亿元中央财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健康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1351所产权公有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都建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启动建设中心城区5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80%的扶贫开发县建立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此外,统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识,统一外观形象设计,按规范流程提供城乡无差别、同质化的诊疗护理服务。
二是加强城乡对口支援,加强11个扶贫开发县县医院和中心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完成市远程医学中心建设,向上联通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知名医院,贫困县已提前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选送80多名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赴北上广等地进修,贫困地区进修人员占比一半以上。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制度, 招录328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赣州卫生学校培养。
三是加强卫生能力建设,强化慢病和重大疾病防控,于都县获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推进全市23个县级医院通过第三周期医院评审。 推动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 兴国县、会昌县再次荣获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记者 张红)
来源:中国人口报
编辑 / 胡骏 统筹 / 黄迅前 审核 / 万德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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