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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指出年内建成覆盖全省80个县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通知明确,在南昌、赣州、吉安、抚州市和省直医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2017年新余、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宜春、上饶等前三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力争年内公立医院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今年年底前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不少于100个。年内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财务信息公开。
通知指出,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今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定期公布急性心肌梗死等10种典型单病种例均费用监测指标的排序情况。分级诊疗试点覆盖85%设区市和于都县、芦溪县、修水县、上高县、瑞金市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点。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建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联合体。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
(徐雅金)
主 管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 办
江西省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中心)
制作/胡 骏
统筹/黄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