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药监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责任人员信息公示表》。
本期公布的黑名单信息共有3个,分别为焦伟、朱彬彬、刘琳,其主要违法事实均为生产、销售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于2018年8月作出判决,且10年内禁止进入医药行业。
据医药观察家网不完全统计,山东省药监局及各地市药监局今年以来公布的黑名单信息共有30个涉及药品的,除了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邑高东店、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昌邑平康药店两家企业外,其余28个均是自然人。
值得注意的是,这30个违法企业/责任人的违法事实均是生产/销售假药,其中13人十年内禁止从事医药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目前10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