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健康 | 为什么孩子一生下来就要打疫苗?答案在这里


疫苗是什么?为什么孩子一生下来就要打针?好麻烦啊!


甚至有人认为,疫苗会影响人的免疫功能,疫苗的副反应可能会带来很大危害;


有的家长甚至被反疫苗的极端言论所误导,听信谣言,因噎废食,拒绝给孩子打疫苗…… 




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多种造成巨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疫症,如天花、脊髓灰质炎、乙肝肺炎……,在预防和消除这些传染性疾病的过程中,疫苗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它与人类并肩作战对抗细菌和病毒已有200多年的历史,那为什么要接种疫苗?答案在这里。



1

预防接种--儿童的“保护伞”


孩子一出生,娇弱的身体就面临多种传染病的威胁。

 

 


那么宝宝怎样才能获得“保护力”对抗这些疾病呢? 


宝宝获得“保护力”的主要途径:



1


宝宝从妈妈体内得到一些抗体;


2


宝宝自己患病获得;


3


通过接种疫苗获得。 

 


宝宝出生时会从妈妈处得到母传抗体抵抗疾病,但是随着时间推移,母传抗体逐渐下降,宝宝受外界疾病侵袭的风险增大。直到5岁以后抗病能力才能明显增强,所以在5岁以前需要通过接种疫苗产生抗体,以达到保护效果。


接种疫苗不仅能加强自身对疾病的抵抗力,

还能有效建立免疫屏障哦!!!

 


下面一张图带您了解群体免疫

即人群对于传染病病原体的侵入和传播,用人群中有免疫力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例来反映。

也就是相当一部分人群对一种疾病免疫时,他们就为其他一些易感染人群提供了保护,使得易感染人群也很难感染这种疾病,这对于新生婴儿、化疗患者以及免疫系统障碍人群极其重要。

图中,红色代表的是传染性疾病,整个群体中拥有免疫力的人越多,疾病就越难以传播。


 


2

疫苗贡献---免疫规划成绩显著


 




 在中国,自实施免疫规划以来,全国已经消灭了天花,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白喉已十多年没有病例报告;

 麻疹、百日咳、破伤风等疾病的发病和死亡降低到了历史最低点。

 普及接种乙肝疫苗后,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从1992年的9.67%降至2014年的0.32%。

 流脑、乙脑等病例仅散在发生。

经过40年的不懈努力,全国疫苗可预防疾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我国有效地控制了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传播。国家免疫规划在保障国民健康、增加我国人均期望寿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没有一种预防性卫生干预措施比疫苗预防接种更具成本效益!!!



 

 

3

疫苗特性---理性看待预防接种


疫苗具有药品的特性,既具有疗效,也有不良反应。

极少数孩子在接种疫苗后会出现不良反应,绝大多数是一般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一般反应是一过性的,不会引起不可恢复的组织器官损害,没有后遗症,通常1-3天就会自动消失。 但由于个体差异,极少数接种者也可能出现罕见的不良反应,一旦发现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大量研究显示,相对于不接种疫苗者,即使接种疫苗后发病,患病后的临床症状要轻得多。此外,对于极少数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的儿童,国家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接种者的权益。


 另外,生产和销售等多个环节都有严格把控,以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所以家长要理性看待疫苗作用,

科学认知疫苗价值,坚定使用疫苗信心,

捍卫儿童的健康成长。

 


温馨提示:


01
接种疫苗后要留观至少30分钟哦 !

接种疫苗以后,由于个体原因,极少数人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监测数据表明,过敏性休克大多发生在接种后30分钟内,发生过敏性休克后,如果不在医务人员监护范围之内就容易发生生命危险,所以接种现场必须配有医生和急救药品,主要是防止发生意外。如果监护人怀疑自己的孩子接种疫苗发生了异常反应,应该及时向接种人员、接种单位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或报告。 

 

02
预防接种证--小本本有大作用!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预防接种单位或在产科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宝宝每次预防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入托、入学时需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在办理出国手续时,许多国家规定须提供有效的接种证明。

 

03
到哪里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应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门诊(可通过百度地图查找)。全市的预防接种门诊地址可查询“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中的服务指南版块,或直接访问http://www.gzcdc.org.cn/Service/view.aspx?id=90。此外也可以通过拨打全国公共卫生热线12320进行咨询。





【来源:广州疾控i健康 】


广州市12320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注重分享,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邮箱:gz12320@126.com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