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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提高狗官管理水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陈中华:提高狗官管理水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近日,温州市区有流浪犬连续伤人,据不完全统计,已有 73 名市民被咬伤,最小的伤者 2 岁,最大的伤者 71 岁。狗是人类最早驯服的动物,也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忠犬护主的故事令人感动。但随着城市饲养宠物越来越普遍,各地由不文明养犬引发的矛盾冲突乃至恶性事件不断,甚至引发爱狗人士和不养狗人士的对立,影响社会稳定。


治理狗患的根本在治理人,治理好那些养狗的人。完善犬类管理法规,对那些不按规定养犬,造成后果给予给予重罚直至承担行政及刑事责任,使其不负责任的养犬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治理好犬患。必须强调,提升养犬文明,治理“狗患”,不能靠犬只伤人之后的惩戒和短期运动式治理。而应靠一套成熟、刚性、科学的规则体系和执行体系对养犬行为加以规范。


“狗的问题,源头是人的问题。”管狗,要从管人做起,重点要管住两类人,一是养狗的人,二是管养狗的人。狗可以不懂事,人必须明事理。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义务。从现实来看,大多数养狗之人也是爱狗之人,日常能够做到文明养犬。但也有一些养狗人只图自己开心方便,无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他们或认为自家爱犬听话、不会咬人,或认为拴狗绳对狗健康不利,或认为犬只随地便溺反正有环卫工人清扫,何必污了自己的手。如此一来,势必将自己的爱犬置于矛盾焦点,这不仅是对爱犬的不负责任,也会影响所有爱狗人士的形象。


文明来自长期的习惯养成。各类文明养犬规定的贯彻执行,贵在持之以恒。形成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不仅要有拉网式、运动式执法,还要有日常涓涓细流式的执法与宣传。管理不文明养犬,应该像查酒驾一样严格才能取得效果。要让“养狗必办证”“遛狗必拴绳”的观念像“喝酒不开车”一样深入人心,成为习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让违法违规养犬的处罚落到实处,才能划定文明养犬的底线。


同时,还应对养狗管理者加强监督与考核,对失职渎职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犬患的形成,与相关管理部门长期的懈怠甚至失职不无关系。不少城市提供给养狗者的公共服务滞后,“办狗证比办护照还麻烦”,导致“黑狗”盛行;一些部门只顾收钱,服务和管理却没有到位……因此,管理部门必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才能营造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文明城市。


在推进文明养犬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能用恶犬伤人事件否认犬是人类的朋友,也不能以“犬是人类的朋友”为由和稀泥,捣糨糊,为不文明养犬行为脱责。只有立好规矩、管好人,你的爱犬才可能成为别人眼里的朋友。如很多国家对流浪狗的处置和养狗人的管理均比较规范。假如有人遛狗不做好拴绳等防护措施,不仅面临高额罚款,其犬只也可能被没收。一旦这些犬只咬伤他人,狗的主人不仅面临巨额罚款和索赔,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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